關於婚事

#44

原來如此,所以,原PO,這裡所謂有意見的「家人」是老婆的父母而已,不包括姐妹們吧?有沒有可能請她們當說客呢?

至於你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們都30歲前就嫁的關係」,似乎不太合理喔?畢竟,妳老婆的年紀不能等吧?年輕人反而有時間「等」呀!會是因爲你們決定一切從簡之故(她的姐妹們都很高調的辦嗎?),所以他們想拖著拖著讓你們告吹?(覺得沒面子)

然後,你4樓提到:她家人說「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需要任何理由」,不喜歡指的是,不喜歡你?不滿意這門親事的「草率」?還是?

#45

37歲生小孩
真的太晚了
如果不行的話,先去凍卵
這筆錢,叫娘家出
什麼叫做生小孩的機器
孩子又不是老婆娘家要出錢出力養
只要你們有共識就好

#46

回塔羅
是所有姐妹都跳出來反對
之前還沒登記前
她的姐妹還曾經跟她說
「妳嫁了,媽媽怎麼辦」
「嫁人沒比較好,可以一直保持這關係也不錯」
「結不結婚只差在那張紙而已」
一堆諸如此類的話語,

她家人說「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需要任何理由」
是指我這個人,從他們知道跟我老婆開始交往的那天開始,
從沒眼看過我一眼,三節親自送去的禮盒,
不是放到壞掉,就是直接丟掉,
當然不是在我面前丟

#47

回#45
我覺得他們拖這一年半,就是不想讓我老婆懷孕生小孩吧!!!
因為我老婆去年曾經跟一個姐姐說過,
結婚懷孕時,孝親費會少給一些,
她那個姐姐叫她自己跟媽媽說,
後來我老婆沒說,是他姐姐去跟她媽媽說
然後轉述給我老婆說,
當時她媽媽說「沒有要給她嫁人」

#48

To原po
聽你這樣講,你還能撐到跟她結婚登記,你的愛滿堅定的,女生如果一直被家人說東說西再把因緣說到沒了
她嫁出去的姊妹絕不可能養她,為什麼要說自己希望的話,叫別人做,婚姻不幸拿來限制別人
一張紙而已,哈!那離婚啊!
自己嫁人了不養媽媽就恐嚇別人
有夠瞎的姊妹
不要聽比較好吧…真被我說中,怕沒女兒能要錢了。
算了
走一步算一步
這種女人沒有維護未來要陪伴一生的另一半,你大概也無奈了
凡事往前看
被家人拆散也只能接受
順其自然過了一年半一樣沒懷孕也是只能接受
以後沒孩子也是只能接受
沒孩子離婚再娶年輕的也是只能接受
她孤單到老以後就看姊妹和父母能如何接受

#49

哈哈
岳母怕生了孩子,更沒錢可拿了
哈哈哈哈!
自私一家人!
很好!
所有姊妹拿一樣的錢給媽媽!做不到不要一直說,破壞人家因緣會有報應(自己婚姻會更不幸

#50

反對還結,算了吧

#51

#48#49是#2

#52

給原po…那表示你自己本身有很大的問題吧…能讓全家人都一起反對你…那你是不是應該要好好檢討一下呢?
再者原po之前還說有生沒生都沒差…但剛才你自己在#40說…很希望有小孩…不就自打嘴巴了嗎?
一直說不想等一年半…不就是想生小孩…嘖嘖
請按照傳統來吧…前面我有說過…畢業你是生活在台灣…還沒正式迎娶…都還不能算是妳老婆…這是事實…所以不要勉強妳「未過門」的老婆一定要來跟你同住
至於你在#46說的…為什麼妳「未過門」的老婆要減少孝親費?難道生了小孩就能不管父母了嗎?你多負擔一點不行嗎?看起來你的收入算是中上的…應該沒必要要「未過門」的老婆減少孝親費吧!
#49
生小還跟孝親費是兩件事…何來自私的理論…我婚後跟婚前一樣…半毛都沒少給過…反而是我老公每個月都會多給我錢…要我拿回去給我父母…我老公說…我們辛苦一點沒關係…一樣的事…確2種不同的做法和心思…原po是否該好好想想呢?

#53

#52
妳是那位「專家說」吧?
妳還真是獨排眾議、神邏輯呢

被別家人討厭就是自己的問題、要自己檢討?什麼理由?
我們不是活在別人的輿論之下的好嗎
妳該慶幸妳人緣好,人人都喜歡妳
而不是在這對別人落井下石

#54

不好意思
孝敬父母,不是有血親的女兒自己該負擔的嗎?
如果硬要扯在一起,請問#52你有把自己的薪水拿來孝敬公婆嗎?

你這個「親情綁架」的觀念,是不是有很大的問題?
父母愛子女,子女孝敬父母,都是出於純然的本性,而不是這種綁架的概念喔
而且,父母是無法保護子女一輩子的,讓子女學習獨立與成長,才是父母這輩子該努力的,也值得驕傲的。

你硬要講收入、地位
我的朋友裡有醫生階級、貿易商階級、教育領域階級,他們的教育觀念都沒有這麼陳腐

如果不是因為「愛」,父母硬要這樣要求女兒,造成子女的負擔,這已經不是愛的本質,而是綁架概念了。

#55

再者
我看到#52是滿滿的炫耀…
老公不是我們的配備,雖然是生命共同體,該屬於你跟血親的責任,是你自己該承擔的,而不是要你另一半來分擔。
這是我跟姐妹淘(您既然要糾結在專家、社經地位,我的姐妹淘就是這類菁英了),思辨產生的價值觀。
憑什麼讓配偶養你父母,你有養他父母嗎?

全家討厭原po
是全家的價值觀ㄧ致,你可以說娘家感情好,不過價值觀這問題,跟自己本身所受的環境氛圍、同儕文化、自我省思的歷程有關,會如此ㄧ致對外,可見血緣關係綁架如此嚴重,個體已經失去自主能力了。

干涉女兒太多,並無法可以讓她獨立與成長,也限縮年輕夫妻的潛能,雕塑不如放養、尊重,這才是親職教養的本質。

#56

想法自私自利的老人,颠倒轮理还自为佛。口说心想不一。不敢恭维。有的女人生长在这种家庭也很无奈与可怜。

#57

認同#54#55

#58

#52沒法律知識也要看電視!就算辦婚禮請客也不算合法夫妻,這時代講求法律,登記就是夫妻,真的可提告不履行同居義務,家人限制也能告
很多人辦婚禮卻沒有登記,可不算夫妻,孩子也算是私生子!

#59

還是一樣,37歲了,如果還是媽寶,成為「登記卻還嫁不出去」的女兒,這還蠻悲哀的。

如果沒「迎娶」就不算真正結婚,那樓主可以外面再交女朋友上床不算通姦嗎?還挺讓人啼笑皆非的言論。

如果37還沒有能力獨立自主決定自己的人生,那繼續活在爸媽掌控下吧,人生會過得快樂點,只是爸媽過世後,她自己該何去何從,倒是要想一下了。

#60

無意傷人
不過讓我想起了一位我很愛的藝人:陳淑樺。
她媽媽生前非常保護她,斷絕了她所有跟外界接觸的機會⋯⋯陳淑樺也很孝順,可是自從她媽媽往生以後,她煢煢地渡過後半輩子,失去與外界交流的能力。
記憶中的天籟成了絕響,我只能在youtube找她年輕時的身影。

父母是無法陪伴子女一輩子的。很多事情要自己負責。

#61

嗯,原PO,看到你說「妳嫁了,媽媽怎麼辦」 「嫁人沒比較好,可以一直保持這關係也不錯」 這些姐妹們反對的「振振有詞」,我好像明白了什麼,你應該也發現問題所在了吧?想再跟你確認一下,你老婆之前有交往經驗甚至論及婚嫁嗎?(有的話,情況是?)還是你是她第一位交往或論及婚嫁的對象呢?

照你46樓的說法,對照40樓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們都30歲前就嫁的關係」似乎可以成立喔?她的姐妹兩人還是三人(或以上?),早早結婚便可以順理成章把照顧父母的燙手山芋留給最後沒嫁的那位你老婆?(她除了姐妹,還有兄弟嗎?)如此說來,她家人說「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需要任何理由」,與其說是指「你」這個人,不如說是你這個「角色」吧?任何要娶你老婆的人都會壞了她們的「如意算盤」了呀~對吧?想當然爾,是「你不需要知道理由」的不喜歡而已囉~

「從他們知道跟我老婆開始交往的那天開始, 從沒眼看過我一眼,三節親自送去的禮盒, 不是放到壞掉,就是直接丟掉」這件事已經讓她們知道你的心意非常堅定,只好從你老婆下手了吧?虛與委蛇讓你們先公証,但拖延「公開」時間,畢竟一年半也可以是有很多變數的喔~像是,蘊釀你們家不滿的情緒慢慢升高後,讓你「主動」放棄,沒宴客沒昭告天下,等於她們爭取了更多「操作」的緩衝了吧?若讓你們住一起,木已成舟、小孩都生了還得了?

我35樓跟你提到39歲的朋友,她是么女,有一個哥哥已婚,對方大她一輪(有過一次婚姻、沒小孩),而她的問題是她家族的「家庭算命師」合八字、挑日子,然後「鐵口直斷」了很多對方事業健康的負面說法,所以媽媽 「hen堅持」要等(算命師根本沒給日子意思是此人嫁不得,等是無限期的),爸爸這邊比較有討論空間,畢竟是疼女兒的,最終還是希望女兒幸福呀!而她哥哥(跟我同年)覺得他們兩個人一起生活開心就好,同居也無妨,雙方都這個年紀了唄~至於我朋友,永遠記得去年回台找她時情緒失控的說:為什麼結個婚這麼難?!!!因此,我們討論的結果是,先從爸爸這兒著手囉~在哥哥也不扯後腿的前提,請爸爸幫忙跟媽媽理性溝通,當然她男友50歲的人生歷練也功不可沒吧!明年婚期(登記宴客)也是從論及婚家那刻算起快一年半有了喔~

所以,想跟原PO說的還是我35樓提到的: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也包括手足),但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喔~特別是妳老婆,她的想法做法是什麼呢?除了跟你通風報信「以外」,「你們」的最壞打算?我想我可以大膽的假設一下,即便你們熬過了一年半,她的「家人們」還是會想盡辦法不同意的喔~到時你想怎麼做呢?還是說,與其坐以待弊,你們可以先發制人?你是不是非她不可?她是不是非你不可?你先想想自己的「停損點」是什麼?再跟老婆溝通囉~你覺得呢?

#62

從#1看到#61

其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大家講的都對的

所以樓主和妻子有共識很好
妻子的家庭重視傳統和形象也很好無可厚非

這裡頭一個關鍵點就像#59說的
妻子對家裡頭的溝通也還沒有共識

相信妻子夾在中間也很為難和掙扎
我想妻子和家裡的雙親真的需要坐下來好好說一下心裡話

而樓主也需要放下身態
懇切的告訴妻子家長你的心意

"我願意為了妻子XXX,保護她,照顧她,不離不棄"等宣言
很簡單的宣示至少要做的到
而不是為了趕快生小孩

沒有準備傳統禮節
日後妻子家裡多少會被笑話

難受的也是妻子的父母
傷心的也是妻心的心

#63

#Taro :heart: 塔羅#
我是我老婆的第一個男朋友,所以她34歲以前都是單身一個人,她有1個哥哥(已婚/住台北),3個姐姐(已婚/2個台南/1個高雄),1個妹妹(已婚/住台南),1個弟弟(未婚/高雄工作),其實反對的原因,就如同妳所說的差不多,這些我都知道,但是就是不懂為什麼要把所有責任都丟在我老婆肩上,每個人1個月給3000,就21000了耶,而我老婆從工作開始就每個月給孝親費12000直到此時此刻,而之前提的懷孕後會少給一半,畢竟我們自己也是有自己的家庭要維持,但就是…唉
而這一年半雙方會起什麼化學反應,又或者一年半後,是不是又有新的一年半年的,也沒人說的清楚,我老婆她家人只說了一年半之後再來講,會不會1年半後去講時,又給我們挑了一個1年的日子,我們也不知道~
我跟我老婆這幾天的討論過就是2018年開始不避孕,而會在叫我老婆的親戚在去跟她家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