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
只是想找個地方說說話
我知道大家都會砲我
我有家庭,也有外面的
和外面的彼此相愛,家庭我也放棄不了
我知道自私
雖然外面的是不會有結果.可是彼此也放棄不了
真的很難分開
只是炮友的話!無須花時間陪伴,每天電話和賴,請假出去玩
#1
放心
這邊是開放的討論
自然會有正反兩面的意見
相信你也沒這麼玻璃心啦
不然哪敢這麼拼??
看來你們之間是定位在男女朋友的高度
至於你說"雖然外面的是不會有結果"
對方也有這認知嗎??
還是這只是你或他單方面的觀念??
甚至另一方其實一直有所期待??
所以不願放??
對於家人無論如何傷害都已經造成
只是尚未曝光
如果真如此無法分離
我也只能說
敢玩就要有承受結果的勇氣
不管是誰先東窗事發
你們也都只能無條件接受
如果可以,請試著將傷害降到最低
通常有婚外情的人只有4條路
1.繼續保持這樣無法見光的關係,等發生再說
2.結束檯面下的混亂,各自回歸家庭重新經營
3.結束自有的婚姻關係,兩人正式浮上檯面
4.結束現有的混亂各自在繼續找別人亂下去
#2
腳踏兩條船還是平行前進時
當然感覺不到痛苦
等到航線偏差後
不是撞船就是掉入海裡
#3
嗯,ex當初也是這麼個玩法。
只是沒有深入感情像版主這麼多。
他們是很肉體的交流。
當為人妻,為他兒女之母親的我,
聽到眼前在我面試下跪,
他口中敘述的事實。
除了賞他兩巴掌,
另外送他離婚協議書之外,
也沒什麼好多說了。
舉個例子給版主參考囉。
#4
加油~
雖然我也是偶爾會有這種想法拉…但沒膽
#5
我是版主
我是人妻
也許我們彼此的藉口是希望孩子有個完整的家
他有孩子,我也有
我知道有兩邊取得平衡點非常難
在一起半年了,彼此達成共識只因為孩子,雖說談戀愛的感覺有,要立刻放棄原生家庭不是這麼容易,一邊快10年的情,一邊是半年的情
雖然婚外情不是好事,沒資格談論未來或所謂的愛
曝光問題…彼此都知道後續的危險性,想必大家會說,有種婚外情就要有心裡準備
大家也會說彼此只是免費的炮友
老實說,炮友定義是什麼?太廣泛
單純炮友的話,我想彼此無法要浪費這麼多時間培養
#6
給鴨子
會說沒結果是
我和他達成的共識
他有孩子,我也有
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
我知道有人會說:那彼此的另外一半就沒傷害嗎?
有!在我們在一起那一刻就已經傷害到彼此的另一半,再多的抱歉也已經無效,因為背叛
目前看來彼此都不會放棄原生家庭
如果有緣在一起N年
孩子大了是否正式在一起?我也不敢想
#7
嗯,目前只有半年的話,就算是各自沒有家庭的單身狀態,也還算是「熱戀期」吧?也許等到能維持到超過三年愛情保鮮期、七年之癢、甚至超過跟目前伴侶十年的「親情」、最壞的情況都沒發生……屆時再來煩惱、認真考慮所謂「真愛」在哪邊?或許比較靠譜?對吧?
#8
認同Taro,樓主會不會太快了,樓主像要抓住浮木一樣。![]()
#9
跟原PO不一樣的是,我單身,而我們已經步入第20年。
#10
短短半年的時間
就能讓你們心心念念難分難捨
想必彼此家庭的柴米油鹽壓力不小
所以讓你們在相遇的美好當下
選擇了逃離壓力
躲進了彼此溫暖的避風港
相信彼此能夠給予彼此所需要的
甚至有相見恨晚的心情
其實有時緣分就是如此
何時來何時走
你無法預料也無法阻擋
或許是情緣
或許是孽緣
一切只能靠自己的理性與智慧的判斷
你們會嘗到甜甜蜜蜜
你們會走過風風雨雨
你們會創造許多回憶
或許現在一切美好且隱密
深怕哪天夢醒心碎人兩離
這一切美好
你可以將其深埋心中
在夜裡獨自細細品嘗
但請記得
轉頭看看你身旁那已熟睡的臉龐
是否他也曾經給過你這樣的感動
再看看那睡得更深沉無憂的天使
是否他的笑容更能給你無限幸福
或許…你會有不同答案
然而你要把握的
是已經捧在手中的幸福
還是尚遠在天際的未知
以上也是個人小小的親身經驗
#11
路人甲我的淺見
要確定真愛,恐怕要超過20年以上喲
相處要長久,
三年的熱戀期
七年之癢
十年的親情期
甚至二十年以後性慾的不同步
樣樣都是考驗喔
中間還牽扯到婆媳問題、妯娌問題、子女教育問題、經濟問題…
樓主覺得是真愛,是因爲沒真正經歷過
差點離婚的我在這裡說:
在那臨門一刻我先生毫不猶豫選擇了我
正是因為這些考驗讓彼此更珍惜已經擁有一一切
就醬子了
#12
你薪水一定很高
#13
多虧了你台灣才會那麼亂、國家幼苗才那麼沒競爭力!有什麼父母有什麼下一代!台灣靠你們這樣的人的孩子到底未來在哪
#14
給老羊
我是版主
請問要如何維持?
#15
給鴨子
我們在同一間公司
其實我們真的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彼此有很多共同點,相似點,甚至生日差3天,相見恨晚我們有提到過
說再多…其他路人是謾罵我,我都接受
我的枕邊人,10多年來問題點太多,溝通只會認為自己沒錯,
我和婚外者彼此相愛,也無法放棄原生家庭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和婚外者如何走下去
#16
說真的,回頭看,這些年下來,維持很不容易,我的想法是,兩個人的個性非常重要。
中間也曾遇過風雨,她也曾說要離婚,而我,是單身至今。
#17
#15
我們也是同公司。
#18
給樓主
另,會走在一起,一定有吸引的地方,也或許是一個眼神的默契。
在大多數的人眼光裡,這樣是不對的,但沒關係,世上無聖人,第一優先是保護好彼此。
#19
真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