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目前不論是男女朋友或是已婚男女
好像在潛意識中,都認為自已是100%可以擁有對方的「性權」
所以一旦發現 對方的「私領域」 有他方的存在時
就會無所不用其極的主張「自已的擁有權」
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常常看到社會案件中
就是男女分手不成 就砍殺對方
或是發現對方有了小三或小王後 就怒不可遏
這是我們的「性教育」從小出了問題
沒有把尊重自已及對方的性權 當成一門重要的課題來教育給下一代
而「性教育 」只停留在 遠古蠻荒年代 以為只要對方認定在一起了 自已就似乎擁有了對方的「100%性權」
希望往後的性教育 不要再停留在認識「性器官」這很低層次的面向
應該更往上提昇 讓下一代知道自已的「性權」不屬於任何其他人
自已也不具有其他人的「性權主導權」 這才是成熟「性教育」該做的…
#1
嗯,我沒記錯的話,中華民國法律是有保障夫妻之間性權的。情侶在個人道德上,也是有忠誠義務的存在。
這不是什麼蠻荒落後,這只是「等價交換原則」,雙方付出同等,限制同等。
說白了,價值觀配合問題。
有人向愛人奉上全身心的愛與忠誠,自然無法容忍背叛與騎驢找馬。然而各自保留個人空間,互相各做各的情侶也很多。
開放或是保守,沒有對錯。
所以說確定伴侶價值觀很重要囉!
#4
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與第三人間之性行為應為如何之
限制,以及違反此項限制,應否以罪刑相加,各國國情不同,應由
立法機關衡酌定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對於通姦者·相姦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固對人民之性行為自由有所限制,惟此為
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所必要。為免此項限制過嚴,
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通姦罪為告訴乃論,以及同條第二
項經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對於通姦罪附加訴追條件,此
乃立法者就婚姻·家庭制度之維護與性行為自由間所為價值判斷,
並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之空間,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
尚無達背。
#6
就是,雖然通姦有罪會防礙人民的性行為自由,但是我國是以家庭為重的國家,所以還是以保障家庭制度和社會秩序為優先。不過也不想管太嚴,所以通姦罪是告訴乃論,自己配偶如果不在意,你愛跟誰姦就跟誰姦。(理論上是這樣……)
#8
我想他的問提在於怎麼想叫做「背叛」而不在後面怎麼「報復」(合法報復也是報復)。
ch97
#10
#9
#3
我不是貓妖啦!貓妖是漢子,我是妹子。
#7
Mis問的好!
「佔有慾」跟「性權」並不一樣,對吧?
#10
「佔有慾」也可以很情慾喔。因為交付自己的部分自由給對方,來換取受到(心理上)照顧的承諾。
但是每個人想跟別人建立出來的關係預想不太一樣,但大部分的人很少一開始就跟別人講這個:嘿,在認識妳之前先跟妳說好,我是一個會劈腿偷吃的人,雖然妳不一定會跟我在一起,不過因為我覺得妳長得不錯,為了日後也許有這個機會,我先把醜話說在前頭…
或是:嘿!先說好,我是妳只要看到我的肚臍,我就非妳不娶的…
或是:我一個禮拜至少要上床三次…
或是:我是個性冷感的人,我不太需要性,如果妳會想找別人上床我可以理解和接受。在這個前提下我們來認識吧……
可能還沒問到姓名電話或LINE就被當瘋子閃得遠遠的了……。
#11
(自已一個人躲在角落,細細品味 羅蘭巴特的<<戀人絮語>>)
ch97
#13
#12
噗……搭訕什麼的,當然要努力表現帥的一面,不可以隨便落漆啦!
人都是戴著面具認識彼此的,但是認可對方後,交流價值觀並不是難事吧?
夜晚星空草地,談人生談哲學(笑
佔有慾包含情慾沒錯。
但是恐怖情人、怒砍小王、報復渣男小三……等事件,它們代表的佔有慾中,其實並沒有太多“性慾”的存在,更多的是沒有找對管道抒發負面心理情緒?
性權跟佔有慾有所差異。
如果今天有個女性因為不滿男友對著AV自己來而怒砸電腦(笑),是不尊重性權。
而不肯跟男友分手而跑去威脅對方新歡,這是佔有慾作祟。
樓主的舉例,似乎有將佔有慾跟性權混在一起的問題?
#13
如果今天不是不滿男友對著AV自己來,而是對著其他女人「一起來」。這個算占有慾,還是性權?
#14
愛情中佔有慾來自性慾。
性權是每個人對自已的「性權」主張。
情侶或夫妻之間,是否能主張 對方的「性權」歸自已所有??
若要這樣認知的話,簡言為 「佔有慾」,也不無不可。
小弟想強調的的「性教育的提昇」、以及即使是合法夫妻、男女朋友間,也該尊重對方的「性權」,而不該自認為自已是對方的什麼人,就想要主導對方對於 「性」的任何主張。
如此而已…
#15
不過什麼怒砍小王什麼的……先跳過砍人是犯法這件事。
我對對方的「占有慾」被切斷了,當然會很難過,但是如果又礙於性權,我什麼都不能做。那是不是代表這樣的內傷我只能自己吞下去?還是一點主張都沒有?
#17
教育這種事不是在這說說,阿你可以去陳情或者自己生來教,門關起來的事就兩個人講好就好,世界上那麼多人你也獨木難撐。
#18
有的東西適合關在房門裡講,有的東西可以拿出來談。但如果有人要講呢?比方說不該問我的老二長度,問了會覺得不禮貌,怕傷我自尊心?但如果是我自己講呢?變成我在性騷擾?
不過這個問題我是覺得沒什麼不能拿出來講的,因為又不是拿出來談就會傷到誰什麼的。
#19
好像沒有人覺得這「占有慾」這三個字在這裡是個給錯方向的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