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覺得你是否該修正成單身的時候做什麼都無所謂比較好呢?
有了女友還去約炮難道就是可以接受的?似乎已經傷害到人囉?
你說到那個A男那是兩個人沒認識之前的事,跟小編提到的兩個人在一起的狀況根本不相關吧!有人要拿沒認識前的事來糾結我們也沒辦法吧!
而且大家只是建議何來的撻伐?也沒人說什麼對錯吧!
#21
我覺得你是否該修正成單身的時候做什麼都無所謂比較好呢?
有了女友還去約炮難道就是可以接受的?似乎已經傷害到人囉?
你說到那個A男那是兩個人沒認識之前的事,跟小編提到的兩個人在一起的狀況根本不相關吧!有人要拿沒認識前的事來糾結我們也沒辦法吧!
而且大家只是建議何來的撻伐?也沒人說什麼對錯吧!
#22
我是原PO
現代人的閱讀能力看來都不太好,我這麼說好了,沒人能定義對錯除非有一方真的犯了社會規範上的錯,至於他們雙方要怎麼辦,就採用#19我們也都有權去追求我們心目中認為理想的性。所以A,B兩方都是有資格要求分手,但沒資格說對方有錯,而旁觀的我們更沒資格,剛剛又掃了一遍我的觀點從頭到尾都是一樣,但是你們好像一直在變呢
#24
很簡單因為這個社會上的人心中的尺都不定,這也需要問嗎?
#25
我是原PO
我點進去看了,他對話充斥一堆foul words早就可以告上法院了,道歉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好嗎?簡單的說就是he was a vulgar man.
#26
沒人跟你講對話內容吧!
單純就你說的 婚前做什麼事都無所謂 這點
還有以上面小編提到的"在不傷害別人也對得起自己為前提之下,我們也都有權去追求我們心目中認為理想的性。"
他對女伴的感情忠誠度跟責任感問題來看,似乎以你的標準來說沒什麼不對。
#27
我是原PO
請看清楚內容好嗎?自己都看不懂了還要狡辯我真的要去找我的天了
高廷宇22日透過爆卦粉絲團「XOXO Gossip Girl」PO文,先承認過去說話態度不得體,「是明顯的人格疏失與心理問題」,表示會面對、負責部分女性的指控,但也指出某些匿名發文「跟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另外標題專當採花賊挑「未成年」美眉下手很明顯是犯法的行為
#28
樓上的各位,既然這樓是某人心中的尺,在了解以後各人心中自有定見適不適合拿來應用討論,如果不適用也無需再牽扯太多於此,網路上的事有些笑笑看看便是。
#29
是啊!要是樓主去當法官可能不太適合,怎麼可以相信被告的一面之詞?還拿來反駁別人,尤其被告在被指控後當下的死不承認還在fb跟被害者互嗆到事後出來道歉的轉變心態,可見這種人的言論並不能完全相信。
所以他如果不是對未成年人做這些行為是否就無所謂呢?
可能要去那個粉絲團問問成年者的心靈受創者有多少
#30
我是原PO
我沒有相信被告一面之詞,我是就事論事,#23問高先生為什麼要出來公開道歉呢?我只不過把他道歉的原因複製貼上而已,這叫回答問題而不是拿來反駁別人,另外我看了看差不多只看到1.上未成年女2.偷當金項鍊3.言語騷擾,完全沒有看到為了在「有女友的情形下約炮」而道歉,既然#29眼睛那麼keen麻煩指出在哪裡?
#31
我覺得原po那麼好奇還是去那邊的粉絲團跟眾當事者討論比較好喔!
麻煩熱心人士可以把這篇貼過去
#32
前面的網友可能沒說清楚
他是有女友的狀況下又同時跟別人搞,就是同時有不只一個女友
圖裡很清楚了
繼ㄈㄈ尺之後,這裡誕生了婚前無所謂尺
#33
通篇看下來只覺得這似乎是樓主想為偷吃找藉口罷了 ,否則就不會執著於自己的認知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硬說別人是雙重標準 。所謂的感情呢,我覺得當你得到對方的傾心相待 ,卻做出背叛兩人情感忠誠的事情來便是出軌 ,與有沒有婚姻羈絆 ?意義不大 。至於真要拿兩個人認識的事出來折磨自己與對方 ,我只能說《沒有人是完美的》。因此既然樓主已然形成自我信念 ,那麼這篇實在沒有討論的價值了 。
#34
我是原PO
所有#31,#32想表達什麼?#31我只是想知道A跟B一樣的事情為什麼你們看法不同裝清高?對那事不好奇,這是不過是有人說不過亂掰的我也只好一一回答,#32更荒謬完全不知道想表達什麼,#23還能說出「他也在有女友的情形下約炮過喔!」所以需要道歉,你連個問題都說不出來,而通常講理講不過就會胡亂攻擊,剛好應正在你身上,你已經做了最將示範!!
#35
修正一下: 至於真要拿兩個人認識的事出來折磨自 己與對方 ,我只能說《沒有人 是完美的》。
→ 修正一下漏字: 至於真要拿兩個人認識″之前″的事出來折磨自己與對方 ,我只能說《沒有人是完美的》。
#36
#33又是個標準的歪理,我就依你的觀點來說吧,如果說在沒有婚姻羈絆下而是有感情的情況下傷害對方,就代表錯了,你只有教過一個男友嗎?分手對方有沒有受傷?很好笑前面說我要求很高後面又說我想偷吃找藉口,還有沒啥阿?
#37
看來這裡很多人連對感情的定義都不清楚呢!
#38
所以我們假設一個狀況~樓主的女友 、妻子與樓主以外的男人交歡 ,樓主一點都不會在意 ?
#39
所以#38真的搞不清狀況,女友我不在意阿應為我沒法說他錯,妻子法院見吧這是有法可依
#40
所以你認為上面連結的那位先生在有女友的情況下搞別人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你所謂的婚前無所謂說詞
#41
It is not about right or wrong.
Life is an echo. What you send out, comes back. What you sow, you reap. What you give, you get. What you see in others, exists in you. Remember, life is an echo. It always gets back to you.
Your actions cause karma’s reactions.
Treat people as you would like to be tre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