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接受另一半跟前妻住一起嗎??

前妻是大陸人,帶著三個小孩也沒收入,好像很可憐。可是我的另一半卻隱瞞了這件事,或許不說是好的,但是事實時還是事實。他只對我說他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了,也沒什麼理他,他認真想跟我一起生活…但礙於現況沒有房子住…我相信是認真的,但是誰又能接受另一半跟其他人住??就算什麼事都沒發生…

#1

不能

#2

不能啊 即使離婚了 住一起是不是就容易…

#3

現在前妻前夫為了小孩之類的因素,離婚還住一個屋簷下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不過,有確定是真的離婚了嗎?離多久了呢?小孩監護權是誰的?而原PO跟他交往多久了呢?他自己的經濟狀況如何呢?有可能他搬出來自己住嗎?(避嫌)

#4

雖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可是建議不要心軟。離婚應該有給贍養費吧,要是對方本身沒有收入,那為甚麼會願意帶著三個小孩呢?也不排除是你另一半不願意啦,不過我也不太清楚贍養費和監護權是怎樣運作。

如果是真的可憐那還好一點點,最怕就是有心機的,住在一起更麻煩了

#5

不曉得那三個孩子是前妻的,還是雙方的?因為孩子全交由前妻照顧是挺少見的,尤其對方還是外配。

如果是雙方的,或許過往前妻是家庭主婦,由男方賺錢,女方照顧家庭,那這也沒啥好可憐的,甚至還挺偉大的,那麼,我想應該是離婚後,男生也沒其他選擇可以委託照顧孩子,由前妻繼續照顧,生活照舊,是對雙方傷害最少的一種。

那麼,如果離婚屬實,那麼妳要介意的,不就是男友到底有沒有能力繼續照顧他的家庭,以及與妳的生活?

妳當然可以介意,但是如果現實生活不允許,妳要知道,現實很殘酷,他沒有更多的財力負擔家庭之外的妳時,妳要擔負起讓他與妳同住,然後照料他三個小孩的工作嗎?

說真的,談戀愛很輕鬆,但是去幫忙承擔對方的財務與小孩,妳做得到嗎?

#6

#5 公子從情感導師角度分析的很系統呀?
哈哈,鄰居家裡沒有米糧,男的一個電話撥打給前妻,半小時內,前妻送來整袋米糧,現任妻子還留下前妻一起吃飯,一副和諧共處的畫面

#7

大部分可能不能…接受

男生應該是礙於舊情…會接受

現任女朋友大多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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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逼不得已…(全地方裝監視器 隨時手機監控)
前妻是大陸人,帶著三個小孩 住在一個房間 另外房子加裝監視器
在來你跟妳另一半住在同一個房間…
如果一房子多房間 可這樣 逼不得已的現實狀況…
因為我也希望大陸人,帶著三個小孩能找到別的地方住…那是最好
但如果大陸人,帶著三個小孩找不到地方住 就變成人球…?不然就要拜託另一半的親友幫忙…
真的逼不得已只有你另一半家的選擇 只能這樣操作了…
怎樣選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