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這發過幾篇文
得到很多不錯的建議跟鼓勵
一下簡述我的故事
我為了工作搬到前男友所在的城市交往
不到一個月就發現他本身有女友
且女友跟他在一起幾年來常常被打
他道歉並跟前女友分手
也表示絕對不會像對待前女友一樣的對我
我心軟 於是我們又復合
交往過程慢慢發現他情緒控管有問題(應是躁鬱症
但他自己沒有病識感
每次他發作雖然不會打我
但會用最羞辱的字眼大聲辱罵我
是隔著好幾條街道都聽得見的那種
即使在大街上也絲毫不嘴軟的挖我過去感情受傷的瘡疤
引發我憂鬱症發作沒辦法睡覺上班
再以此作為理由說我是廢物等等⋯
這些都還得不到他想要的回應時
(老實說我不知道他期待我要做什麼樣的回應)
他便會換成用手邊拿得到的武器傷害自己到頭破血流
砸毀所有的傢俱等等⋯
我很無助也很害怕 只能吞了抗憂鬱的藥和鎮定劑躺著哭
最後一次我受不了了 拋下工作逃離那座城市 也換了號碼
但是他還在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聯繫我
剛開始他試著追回我 所以寫的很深情悔改
但當他發現沒有用時
就又老調重彈的告訴我 我是廢物我不敢面對他把感情了斷
由於一些私人原因我還是得要回到同城市生活
真的很怕遇到他
也覺得非常非常的疲憊 不知道這樣的鬧劇該演到什麼時候
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逃離他的控制
真的好無助
#1
原PO拍拍~
嗯,報警如何?先去警局備案也行?不過,同一個城市也不代表你們會遇到,還是說,他仍有妳的聯繫方式?或是,妳要回到原來的地方工作,所以有疑慮被找到呢?
#4
不好意思! 連結貼錯了,我直接po全文
祝你平靜平安
原文:
保護令是由法院所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相關權益的命令,可以區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三種保護令差別請參考下方表1與表2)
誰可提出聲請保護令:
1.緊急保護令: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2.暫時保護令: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
3.通常保護令:由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經法院審理後核發之。
保護令聲請程序:
1.聲請暫時保護令或通常保護令應先填具書面聲請狀。
2.向被害人之住居所、相對人之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3.另各縣市地方法院設有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配置社工人員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
保護令審理程序:
1.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聲請後就會開始進行審理程序,如經法院審理後認有家庭暴力事實且有必要者,即會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核發必要的保護令款項。
2.法院受理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聲請得不經審理程序,視個案家庭暴力情狀直接核發保護令。
#5
另外! 再講個實際例子,有遠房親戚對前女友家暴及言語恐嚇,被起訴後被法官判刑,目前已進監獄蹲了。
你男友傳給你的恐嚇訊息都要備份,攻擊性的言語請錄音起來,將來報案時可提供警察與檢察官。
#6
請妳向社工人員求助吧。
然後妳的家人朋友中,有可以信任並提供保護幫助的人嗎?
#7
說實話一切皆是你心軟自找的
出軌又家暴 對他仁慈當然是對自己殘忍
#8
理科太太說這是初期戀愛的包容
我倒覺得是腦殘 自己看不清
#9
這怎麼是包容,應該是曾經縱容了
施暴會變成習慣
#10
謝謝塔羅與KGB的回應
我會再跟家暴中心社工討論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人身安全
回塔羅:我已經換了電話也搬家了
但因為某些原因還是要回到那城市生活
回去後也會回到一些固定出入的地方
(Sorry 為了不透露太多私人訊息不方便說)
目前有耳聞他曾在那些地方等過我幾次
所以才想說上來集思廣益看看有什麼方式能避開他
另外也謝謝其它人的留言,我承認當初心軟又傻,不過哪個戀愛中的女孩子不是這樣呢?但我現在真的清醒了,保命要緊啊⋯唉!
#11
原來如此,那麼,考慮一下去警局備案囉!以防他在妳出沒的地方堵妳,出入小心吧~如果可以的,跟同事朋友一起,別落單,保重喔!
#12
很現實的,我可以告訴妳,備案、保護令幫不了妳不被騷擾,甚至敵擋不了對方侵犯妳。
如果妳有錢,就請24小時人身護衛,加上居家保全。
如果沒錢,別以為你跑完所有流程可以嚇阻對方⋯很多時候根本是惹怒對方。
警察不會24小時站崗、社工不會24小時陪伴⋯所以妳只能靠自己。
家人朋友是妳的好幫手,居家安全請自己把關,隨身的安全措施要有。
備案只是妳躺病床或是屍袋時,警察知道第一個要鎖定的對象是誰。
保護令要有對方先傷害妳的事實⋯對!妳要先被揍了才有機會申請。
在此之前,請妳自己保護好自己,上下班找人同行、提醒工作同事主管妳的狀況、減少出遊或找朋友同行、隨身攜帶防身器材、居家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