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半年前喜歡對方,對方偶爾會主動來找我並且有肢體接觸,有空時也會陪我走回家,但半年內都一直這樣沒有進展。
七月中時與對方攤牌,向對方表明如果沒有喜歡就不要再有肢體接觸,對方說對我有好感,但我表明我覺得好感、喜歡與承諾是不一樣的事情。約一周後對方說我們可以先「試試看」(交往),我也同意了。
當天聊天他問我是否有過性行為,聊了一下彼此在這方面的過去,對方是高中時和女友在教室發生第一次。當天也問我那可不可以睡我家,但我婉拒了。隔天他來找我時把我抱在他腿上,過一陣子他就說他想要,我還是拒絕。對方就提議那用手就好,說了一些要我先看看夠不夠用之類的話,在半推半就之下就答應伸到他褲子裡撫摸,但對方就說我這樣不方便所以還是掏出來了,過幾分鐘因為被打擾而停手。過一陣子他又把我抱到他腿上想要繼續,這次我很堅決的拒絕了。
回去以後想了很多。跟第一任男友在一起時,後期除了肉體上的聯繫幾乎是沒有聯繫。因為喜歡對方,所以對方沒戴套時我還是會答應,但會吃事後並且告訴他我希望他下次可以帶,但下次他依然沒帶我還是沒有拒絕。有一次雖然有吃事後,但還是懷孕了,很快的雙方也以分手收場。後來清醒以後回想這件事,發現自己其實只是用肉體在挽回這段感情。第二段感情和這次的比較類似,也是和對方有肢體接觸後就一直沒進展,最後詢問對方意願才確立關係。之後因為我不願意有性行為常常吵架,對方因為我不願意還哭。
交第一任時,我天真的以為感情可以走到很遠,但在懷孕分手後,我對於沒有未來的感情很排斥,也排斥在尚未確立未來時就有性行為。雖然性愛是生物的本能與需求,但若與對方的感情狀態不穩,我想女性多半不會願意承擔此風險。所以目前先保守的把「感情穩定」與「有共組家庭願景」兩件是畫上等號,又或者長時間的情侶關係也可以算是穩定的一種,但這似乎也隱含著對彼此共組家庭的期許。
我沒有跟現任提及自己懷孕的事,但前任吵到哭的事有說過。交往第四天時,對方白天跟晚上的反差很大,白天就是以前認識他的樣子,愛嘴砲又有點大男人主義要別人聽他的,但晚上又開始想要的時候就變得很溫順,白天發生什麼都跟我道歉。最後我告訴他我不想並且有可能會一直都不想,對方也表明沒有要逼我的意思。
我覺得很無奈,交往不到24小時就要面對性愛的問題,而且我們的交往也只是先「試試看」。我覺得感情才是建立彼此關係的良好基礎,如果把性參與進來,就像地基裡面灌寶特瓶一樣,當你對和這個人性愛開始膩了的時候,因為良好的地基不足,兩人的關係很容易崩塌。
而在網路上時不時有人提出「大家交往多久才有性行為」的問題,回應中的確有很多人是「先驗貨才交往」,這些人當中也有些人是有好的結果的。對方也跟我說他朋友第二天早上就問他是否睡在我旁邊,也開玩笑說「先睡睡看適不適合啊」。現任的上述的種種行為除性觀念不合外,現任與前任讓我感覺對方可能覺得我很easy,我明白性愛是本能與需求,但如果今天換成是別的女生,對方還會那麼快速且直白地說想跟對方上床嗎?就算內心真的很想應該還是會掩蓋個一陣子吧。
為此真的覺得非常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