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拿到一份珠寶店的工作
制服是窄裙又絲襪高跟那種
我知道是不是我想太多
總覺得每次路過10個就有將近4個往我盯著看
覺得很噁心想離職但這裡好賺輕鬆
這是我想太多嗎?其他類似環境的姐姐也有這困擾嗎?
#1
有些會看一下拉
不至於一直盯著看
#2
會瞄一下,如果是溝就看個一兩秒
#3
別懷疑是真的會
越魯的看越久眼神也越噁心
#4
但這些人都不會覺得帶給人困擾
有些還會說穿這樣就是該給看
這也是為什麼國外在上空解放了
亞洲卻還停留在保守的風氣下
不是女性不起來是太多有色眼光
還有很多沙文二度傷害受害者
#9
#8所以性騷擾明文規定,只要令當事者感到不舒服、心生畏怖、感受敵意即可成立,當然還要舉證才能走後續之法律程序。
畢竟每個人心理能接受的程度不一樣。
#10
按明文規定,偶像可以告到飽了⋯(嘆)
沒有行動行為可以佐證,這幾乎無法走法律途徑。不過同職場或同公司因為有性平會,要弄臭對方,可能比較有機會,只是可能自己也臭了⋯(再嘆)
#11
偶像不也有握手會被塗洨之類的事件嗎?
公眾人物要告反而難,不僅攸關自身的事業,還有整個經濟公司利益與壓力,而多半選擇隱忍。之前好萊屋才連環爆出性醜聞。性騷性侵連環爆 美超級製片鬧自殺 - 國際 - 中時新聞網
法律算是提供一個思維、一個管道,提供給弱勢求助,真的要告反而沒那麼容易。
把事情攤在陽光下接受公評,總比被暗抗掉好?
當然法律仍存在黑暗面,會受到權勢力一左右,若是證據充足,也有人選擇上網爆料,藉由網路公審與之抗衡。
#15
#13
只要有網路凝聚輿論的地方就可以成為公審,不止爆料公社吧(笑
再者我的大前提是證據充足,被司法壓抑的案子。
無憑無據的東西凝聚的只有暴民。
#17
#16 直接貼標籤了(大笑
#18
認同#9
#21
穿高跟鞋上班會輕鬆嗎⋯⋯
#22
一天沒幾組客人啊…
#23
站不久的話應該就很鬆
#25
真的
#26
我是男生我會看.就是很美阿.怎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