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社會
有了工作資歷
薪水負擔自己的人生也可以過好不錯的生活
一般來說
都會拿孝養金回去給爸媽
但那是一般狀況之下
我想問
如果對於沒有愛的親情
你們還會礙於世俗習慣
違背自己的感受
挪出個五千一萬的孝養金嗎?
我第一反應開口拒絕了
但卻被說"你不可以這樣"
“他再怎麼樣都是你媽,沒有她就沒有你”
但是你不知道她對我的影響
我終於學會說不了
你卻說"你不可以這樣"
我有能力給
但我就是不想給
出了社會
有了工作資歷
薪水負擔自己的人生也可以過好不錯的生活
一般來說
都會拿孝養金回去給爸媽
但那是一般狀況之下
我想問
如果對於沒有愛的親情
你們還會礙於世俗習慣
違背自己的感受
挪出個五千一萬的孝養金嗎?
我第一反應開口拒絕了
但卻被說"你不可以這樣"
“他再怎麼樣都是你媽,沒有她就沒有你”
但是你不知道她對我的影響
我終於學會說不了
你卻說"你不可以這樣"
我有能力給
但我就是不想給
#1
確實,任何外人在看,都會已自己的角度去看。
但是,只有你自己才知道那種痛吧!
我身邊有個例子,我也不知道他小時候父親是怎樣,當我知道時,他已出社會,我也不好意思多問他以前小時候家裡是怎樣,他只說現在他爸在外面賭博欠債都會跟他要錢。最後他選擇了「斷絕親子關係」,我沒研究,似乎是他未來不能繼承父親或家族名下的房產之類的,但他現在也不需要撫養,不用給他父親金錢撫養。
(他目前是某縣級公家機關的高階主管
#2
這招我也想過要做
目前卡關是因為眾人覺得這麼做太絕
但
不管好的壞的
我都不想再有關聯了
#3
嗯嗯,每個人都不一樣,我看妳這樣的問題,我就想到他!可見他多恨…他現在爬上那個位置真的都靠自己,需要縣長批准的,而且未來的官位可能更高,真的很厲害!
#4
個人覺得…
如果關係不是很好, 父母又不缺錢, 那如果不想給應該沒關係。
如果父母很需要用錢, 表姐又很寬裕, 那就多少幫一點吧?
不過話說回來, 我覺得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如果不是什麼深仇大恨, 能放下就放下, 畢竟人生也不是很長, 不須要背著過去的不愉快往前走。 表姐您說呢?
我跟我家那位也處得不好, 十幾年沒往來, 前幾年他走了…五味雜陳…
#5
這個話題我父親也曾經提過,
只是我嗯⋯哦⋯喔⋯處理掉了。
所以我的父親改叫我負擔居住的水電瓦斯網路有線電視費用,我自己有用到我就支付了。
孝養費?嗯~哦~喔~
沒什麼好抱怨,也不是記了什麼仇怨,單純是你付出什麼,我就還什麼,你沒給的,我也不會給。
有外人來說,我也是回:哦~
#6
和綠柳想法一樣
不過我是父母已離婚
擺脫了惡夢似的生母
不恨也不愛 也不見了
#7
我是比較保守派,覺得親情和孝順是應該的。但這是因為我的家庭很美滿,至於其他家庭都不是外人能有資格說的。
建議,如果有必要,可以透過法院定奪,若父母沒盡責任,子女是無須負擔扶養義務,之前就有不少案例。
#8
不用給呀,自己養自己是應該的,幹嘛要子女給錢
#9
因果關係
我先生給婆婆錢,是因為婆婆有愛
但是我沒資格說別人應不應該給錢
那些不愛子女又想趁老年以後要人給孝養金的
真的說不過去
現在法律的遺棄罪有改變
父母年輕時未養育子女,將來子女棄養父母,罪刑減輕(不知有沒有記錯)
#10
如果親情真的可以用錢處理就好了
能用錢處理的都不是問提
怕就怕是用錢了還處理不了
人性的貪婪
有一就有二
有一有二就會有比較
我很想用錢買平靜
如果我給錢了
是不是真的可以如我所願的
永遠不要聯絡呢?
(根本就是贍養費的概念@@
這份金額是回報你當年沒讓我流落街頭
但不表示過去的生活真的如同你想像的美好
你可以用一百個理由來告訴我應該怎麼做
我也可以用一百個理由來打你的臉
所謂親情
在我的認知裡
就是你操縱的工具
所以我想離開你
我不想再演了
可為什麼我還要支付金錢
給那個讓我千瘡百孔的人
這樣做到底再度傷害自己
還是讓自己遠離傷害呢?
我真的沒有答案
但我真的還不想給
非到緊要關頭
我不想拿錢出來
因為我知道
自始自終
你們要的就是錢
#11
婊姊阿
世俗習慣也是會隨時代的演進而變遷的!
以前ˊ的人總是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再怎麼樣他終究還是你的父母"所以你還是要盡孝順扶養的義務…
但是一位沒有善盡撫養責任的父母,等到有天他在經濟上、生理上無法自理時卻反過來要求你盡撫養義務時,這樣公平合理嗎? 像這情形近年來層出不窮,所以民法1118-1有對此作修改如下: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簡單說就是父母對子女沒善盡撫養義務、或對其身體、精神上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以致於子女對父母行使扶養義務而有顯失公平,子女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如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我只能提供這方面的資訊,至於家家都有難念的經,就不便干涉,但因為沒有愛的親情才顯得愛的可貴,所以要好好的愛自己、愛著另一半以及愛著以後的小孩子。
#12
我大概就是物極必反了吧
我只想這樣過一生
踏踏實實的單身
#13
孝養金 (看爸媽臉色吃飯)
好的說您老公給
不好的不用說網路大多的
#14
積積陰陰德?
#15
我給子女的教育是「長輩是用來說道理的,不是用年齡壓人的」
當然我孩子日後善於辯論則是這種教育思潮下的行為,理直氣更合就算我們道理輸了也要虛心接受。
但是台灣社會理盲又濫情,常用親情綁架子女,造成子女的痛苦。
每次電視新聞在報導子女遺棄父母,我跟一般人一樣不同,我會去思考到底是什麼樣的「因」,造成這樣的「果」?
現實生活有不少過分的例子,最近一件是母親外遇拋夫棄子,音訊杳然,30年以後莫名其妙出現說罹癌、流浪街頭、想念子女什麼的,怪哉?當你種這些因,是你跟配偶的問題,牽扯到小孩(30年消失匿跡),現在厚臉皮要子女撫養,這種親情綁架子女的風格,要我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我說不出口。
#16
我只是要說……
甚麼時候再來吃燒肉!?
#17
理解。很多的人都是以金来秤孝顺公斤。谁给的越多就盲从或欺压另方(其它孩子)。只会把家弄到乱七八糟。贡奉与孝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