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再婚,結婚1年多,
我沒有小孩,老公和前妻有一個小孩,
老公經濟能力不錯,所以前妻懷孕就把工作辭了,
在家當全職家庭主婦+媽媽,這樣的生活過了4年多,
後來因為鬧不合所以離婚,小孩歸媽媽,
一直以來,我從不過問老公的收入或支出的事情,
直到最近幫老公去刷簿子,發現每個月都匯出一筆10萬的帳,
晚上老公下班我問了他這筆錢是幹嘛用的,他才說是給前妻的,
前妻認為要離婚不是她願意的,而且當初也是老公讓她不用工作,
她離婚後不想工作,所以他要離婚可以,但就要養她,
因為老公覺得離婚確實是他提的,有點虧欠她,所以就答應了…
我知道這些事情後覺得很震驚,因為我們的小孩也快要出生了,
撫養他們的小孩很正常,但是連前妻都要一起養,我實在不能接受,
10萬都佔了老公一個月薪水的一半以上了!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等孩子出生,變成我們的家庭會很吃緊…
這個金額是前妻要求的,他們有簽離婚契約,唉
#1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婚前一定要了解對方的財務狀況
樓主現在頭都洗一半了
只能請你老公多賺點囉
不然就是你也自己去工作囉
或者是孩子生了送養囉
#2
有空就觀察前妻的動向,
如果前妻也再婚了,
或許就可以談判減少支付的金額了。
#3
夠屌~10萬才月薪的一半以上~建議要不忍了活該你之前沒搞清楚要不叫妳老公努力一下爭取10萬是月薪一半以下
#4
已經簽約的話,此題已經無解,
#5
#4
就算簽了約還是可以透過訴訟修改的,
原PO可以以第三善意人身分要求重新檢討簽約的內容。
離婚協議本來就是可以因應時勢變化要求做修改的,
贍養費是提供經濟弱勢方不因離婚而導致生活困乏並不是賠償金,
如果有女生離婚之後再婚嫁給了億萬富翁或ˋ中了樂透,
生活無虞了甚至過得比支付方要好了,
法官會酌情減免金額的。
試試看吧。
#6
#6 感覺希望很渺茫
#7
#7
不論金額薪水的一半去支付前妻的生活費其實不少了,
如果原PO的現任付了錢然後把所有心思都擺在現在的家庭,
那其實也是一種OK的處理方式。
如果付出了一半的收入之後,
前妻還三不五時來找前夫要幹嘛幹嘛的,
原PO自然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對方做修改。
女人既然有幸能找到可靠的男人再婚,
要多付出心力要多珍惜可千萬不要鬆懈了。
#9
所以,原PO有看過那份契約嗎?有效期或但書之類的嗎?也許可以給律師諮詢一下?不過呢,原PO老公的意願比較關鍵喔~這份「虧欠」他打算還一輩子嗎?
#11
其實妳重點應該放在妳老公身上吧!
不管前妻怎樣,也是妳老公願意支付的,如果他沒意願變更支付條件,妳似乎也無能為力唷。
#12
關於這點,你也只能上網討拍,問題在你老公身上,而不是前妻。
我也是差點成為前妻的那個人喔,我是好手好腳頭腦能力強的那個,但是他根本不顧我的自尊將車子名字記在我的名下。
你老公對於前妻有愧疚的彌補方式啊,畢竟是你老公不讓她出去工作,妳知道一個女人沒上班要男人養是需要突破心防,要多大的信任啊!你應該尊重你老公的這份心意。
我老公賺的錢每月有10萬養我婆婆,5萬養我已經離婚的大姐(而且大姐跟我關係很糟),留給自己也只有10萬,當時我都尊重他啦,畢竟那是他賺的錢自然有他的自由,而且我好手好腳也可以分擔養家。
#13
樓上的。 像我們這樣子想 “妳知道一個女人沒上班要男人養是需要突破心防,要多大的信任啊!”
這個不多了。
我遇到太多女生都是等著嫁給有錢人不用工作, 我姐妹也是立下志願“我就是要當貴婦”… 現在老公不要他了,嫌棄他什麼都不會,只會在臉書上炫耀。
女人最傻的事情就是以為嫁給男人就斷手斷腳,等到男人不要自己的時候,發現自己一無是處。
淘汰,原來夢醒這麼簡單。
回樓主: 你老公跟他前妻的諾言,我認為沒錯,反而你老公值得讚賞,他肯對前妻這樣子照顧,義務做到,承諾遵守,相對,對於你也會一樣。
你反而應該要想想自己出去找工作才對,怎麼文章內看起來是煩惱老公賺不夠多,不是自己賺不夠多?
#14
這老公真衰,娶了2個老婆都要他養,新的要他養,所以希望不要養舊的,呵呵
#15
#16
我怎麼看都覺得樓主的老公很衰,因為娶了個愛計較的老婆
自己也是二婚,應該對前妻有同理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