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好讓人感到噁心的失敗母親
#60
好讓人感到噁心的失敗母親
#61
我是原PO
我有讓家人知道這件事,家人是說「要結就生,不結就不要生」
目前想法應該是會拿掉的…
我真的沒有要綁的意思,我之前一直有在吃避孕藥的
只是我有時會忘記吃而造成亂經,所以才剛停藥
我也跟對方說過如果被他離開了也沒關係…
#62
而且 你還有另一個
活生生已經在你身邊的女兒了
他的成長跟內心世界
希望你能多點關懷
希望你不要成為這本書裡提到的母親
#63
嗯,那麼,如果原PO有了決定的話,事不宜遲了喔~珍惜當下,專注處理好現在的婚姻,有緣的話,孩子會再有的囉(拍拍)!
最後還是想分享這句:Yesterday is history, tomorrow is a mystery, and today is a GIFT. That’s why they call it PRESENT. 祝福原PO,希望妳能順利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吧~加油!
#64
想通就好
#65
我是原PO
雖然墮胎費用小王有說會負擔,
但是查到說婚內墮胎需要配偶簽名…
這下該如何是好…
順帶一提,
我名義老公是日本人,他住日本。我跟小孩住台灣。
#66
那麼,你們的婚姻登記的是在台灣還是日本?還是說兩邊都有?「但是查到說婚內墮胎需要配偶簽名」是有跟台灣的婦科醫師確認過了嗎?(有領手冊了沒?)既然在辦離婚了,有沒有找律師?律師怎麼說?(針對妳懷孕這事兒?)
#67
我是原PO
#塔羅 兩邊都有登記
我是在網路上查的啦…還沒領手冊哦。
律師部分是三月底才會去詢問…
#68
原來如此,「律師部分是三月底才會去詢問」的話,肚子裡的小孩能等嗎?(律師是台灣方面還是日本的?還有當初是在日本結婚台灣登記的嗎?)有先去婦科確認懷孕的事,然後順便確認人流的事嗎?律師跟婦科不妨分頭同時進行吧?如何?
#69
我是原PO
#塔羅 對啦!!我忘記我最近會去問一次台灣的!!
三月底那個是我要去日本問的!
但是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律師,我是要去區公所免費諮詢…
懷孕的事情還沒完全確認,我是說可能有…(身體狀況感覺)
我明天早上會再自己驗一次
#70
了解,嗯,因為我是在美國公證結婚台灣補登配偶,若有相關訴訟是受美國法律約束及保障,同理,妳若是日本結婚(註冊公證之類),台灣只是補登配偶欄,妳的離婚訴訟應是在日本進行喔!畢竟你們分居這麼久,若是美國法律(加州),分居超過半年,任一方就可申請離婚(不需要理由,分居即構成離婚要件),所以,妳儘速找日本的律師了解情況吧~
然後,人流的部份,我建議直接在台灣找婦科「確定」懷孕事實及人流程序,比較清楚囉!才不會像無頭蒼蠅一樣呀!對吧?
#71
我是原PO
#塔羅 謝謝妳,我雖然也查過很多離婚的東西,但是果然還是要直接問律師會比較清楚
明天有驗到的話就下禮拜請假去婦產科問問了!
#72
甭客氣,希望妳早日解決,也能有個新的開始囉!加油,祝福妳~
#73
墜胎,依照優生保健法,有配偶是需要同意書的,但有原則就有例外,不用太擔心。
#74
真的希望沒懷孕
少禍害一個是一個
只可憐救不了大女兒
#75
人生和愛情都辛苦
樓主要勇敢一點
婦產科要人陪就開口
法律問題也是
不要客氣
酸言酸語就略過
這裡的大部分人都是溫暖的
#76
把溫暖放在垃圾上也無法讓他改變回頭
做了就是做了 時候到了才會知道
#77
唉,人生在世誰沒有難處呢,多體諒吧。
#78
是非對錯要分明
體諒能改變那些髒事嗎
#79
非黑即白的人生過於尖銳
體諒的圓滑處事能為自己及身邊的人帶來不一樣的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