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6年,先生情緒管理不當,不計數次要離婚,最近要說了,在精神上我也受不了,他說沒外遇,昨天談到扶養費,孩子3歲前他每月只給一萬(含保母費6000),4歲孩子上學了,他給15000(含學費5000),孩子現在快5歲要升中班,多學才藝(學費則7200),他說開銷太大,他家自營事業,他薪資45000,我自營市場小吃業,實賺微薄,我要求要孩子跟我,因為他工作幾乎在外地,一周4天回來,但2天還是忙工作,孩子快5歲,他從沒照顧一天,,現在我要求扶養費20000,但他只願給17200/2=8600,請問有更好的法規或辦法爭取更多嗎
#1
兩人收入都太少,怎麼辦呢
不如你列出開銷的細目,讓他羞愧
養孩子本來就是要花大錢的
我們是撐過來了
#2
女人必須明白一件事,孩子生了,就是妳的責任。如果有幸,妳的前夫天生愛孩子那就另當別論,不然一般男人都是自私的,錢他寧願留著自己花。想跟前夫要錢只是自取其辱,何必呢?自己賺比較快。
我是單親媽,離婚十幾年,兩個孩子都念大學了。當初離婚時,前夫除了將棲身之所(一間公寓)留給我們,之後便不聞不問。我們母子三人不也是這樣過來了。
給妳建議:扶養費最好一次拿(房屋.土地.車子…),按月給只會越給越少,甚至拿不到。既然你選擇離婚,孩子跟你就要有吃苦的心理準備,自己帶小孩或者請娘家幫忙,擅用身邊的資源,保母費就可以省下來。自己教或者選便宜的幼稚園,沒錢可以不用上才藝班。總之窮則變,變則通。以過來人的經驗告訴你,努力撐,孩子一下就長大了,而且養孩子是倒吃甘蔗,會越來越甜的。
#3
他月薪45000,妳要他付出幾近一半薪資,這比公家機關欠稅扣薪的三分之一還狠⋯別盡想著不可能的事。
他現在的打算是孩子的費用跟妳對分,所以妳最多只能要求到20000/2,想要他全額支付小孩所有費用這很難說得過去。
除非離婚中他要負最大責任,不然小孩扶養費用也是各負一半,畢竟你們兩人都不是高所得,而妳也是有生活能力。
不然妳把孩子給他,這樣錢的問題會小很多。
#4
認同#2、#3
我差點離婚,當初的打算就是想自己撐過來,但那時因爲我的收入優渥,而且我當時懷疑老公外遇是只顧戀愛,不會多愛我的小孩,交給他我不放心。
後來才知道我誤會他了(他也很愛孩子),但是我還是忍不住勸你,你要離婚又要小孩,你必須要有強大的經濟能力,不然能省當省,平時就要培養孩子低物質慾望。
你的男方收入實在太少了,要他出所有的錢是不大可能的…你知道我大姑離婚,孩子很現實自願跟爸爸,這太難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