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因為我不是處女了就放棄復合

我和我前男友交往7個多月(他也是我第一任),這段時間內我沒有怎麼和男友發生親密的互動,也沒有和他做那件事… 那時就是不想和男友有過密的關係。
我前男友受不了和我分手,分手後一個月我一時糊塗,將自己的第一次給了一夜情…
給出第一次後沒多久,我前男友回來找我,希望能復合,我一開始沒答應他,後來他一直糾纏我,我只能對他坦誠和他說我不是處女了,分手期間將第一次給了一夜情,我前男友暴跳如雷,還當場打了我兩巴掌,說我背叛他。
我知道我第一次沒給他卻給了一夜情可能會有人覺得很不應該… 但既然我男友說了分手,為何我是背叛他?就因為我不是處女,他就認為我連妓女都不如?
原本我以為現在男的應該處女情節不會那麼嚴重,但我前男友的反應,讓我覺得男人心裡還是非常在乎女友是不是處女…

#1

還好分手了呀~~(菸)

#2

嗯,也許「前」男友在意的是「一時糊塗」嚴重於「非處女」吧?不過,既然已經是「過去式」了,他怎麼想,似乎也不再重要?更何況,一種米養百樣人,不見得「全天下」男人都會這麼想呀~起碼,妳現在可以「選擇」不這麼想的男人了呢!不是嗎?

#3

對了,忘了提醒原PO,任何情況,動手就是不對的喔!(他憑哪一點呢?憑哪一點都不行!)妳可以保留追訴權(有驗傷、備案嗎?),應該不會再有「復合」的念頭了吧?

#4

分手才是明智的決定
現在就會對妳動手,日後只會更嚴重
如果他再回來找妳復合,也不要再心軟答應他了
處女情結是個人問題,並不是所有人都在意的
去找個真正愛妳的人吧!

#5

我是原PO。
他和我交往期間其實都對我很好,但那時我對他都冷冰冰的…向他坦誠那件事之後他沒有再來找我…

#6

不要再去懷念他對你很好了,真的愛你的話就不會動手了
會使用暴力的對象,千萬不要交往
他可以對妳很好,也可以把你打到六親不認
清醒吧

#7

我是原PO。我也不會再和前男友再續前緣…但只是覺得男的也很現實,當他想要的被別人得到了,翻臉比翻書還快…

#8

原PO,冒眛地說,站在他的角度,也許他也覺得妳很「現實」呀!才「分手後一個月」,妳這麼快就能「放下」,那過去的「七個月」付出算什麼呢?會不會他是這麼想的?感情的部份,無關誰對誰錯,不同立場、感受不同罷了!原PO覺得呢?

倒是,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呢?

#9

就把這段經歷當作是的警惕
下一個會更好的,好好挑一個愛妳的人吧!加油

#10

分手原因很多,但主要可能是個性不合吧

#11

我是原PO,#10是我。

#12

我是原PO。 分手一個月後的那件事真的是我一時糊塗,失戀後變得不像自己… 一時衝動,但後悔時已太晚… 事後我覺得很對不起前男友…但那兩巴掌後,我有時又覺得自己沒錯,論對不起也是我對不起我自己,我沒對不起他,但有時還是會覺得還是虧欠前男友…

#13

他憑什麼打你?他打你你還覺得虧欠他?你有做虧心事嗎?如果你是你女兒你容許你女兒被人打?還是一個渣男!
分手了也好,把第一次隨便給一夜情,這點可能你做錯了,要愛惜自己的身體,希望你不要懷孕還是得病。如果你遇到你很愛又很棒的男人,很可惜你沒有第一次可以甘願的付出給他了,凡事三思而後行。

#14

認同#8說的,因為換我是男生,我在意的不是處女情結,而是「一時糊塗」的草率決定。當初你堅持的「不給」,卻輕易給了一夜情,那我與你甜蜜當時的真心算什麼呢?

不過他打你就是不對,你們很不適合,還是分手吧!

#15

認同#8 認同#14 我也不會在意處女不處女 我也不會去打女人 但是那一份等待的煎熬 會有說不出的難受與痛苦

#16

非常認同塔羅,覺得他有可能在意的是妳的一時糊塗,而不是處女情結

#17

搞不清楚有些女生因爲情傷就一夜情的原因
隨便跟個陌生人都可以,與約砲沒兩樣了
你男友生氣的不在於你是不是處女,而是你的「原則」與「底線」很詭異吧?

一時的糊塗,性病、懷孕、遇到壞人,這些風險你可以承受嗎?一時糊塗到這樣就太傻了。那些是玩咖約砲女才有的「勇氣」,你有這樣的勇氣嗎?

#18

.( ゚д゚)滿訝異竟然沒幾個人懂其中的心理因素、其中的人性。也很訝異竟然那麼多人都只用「處女情節」這種簡化的概念來「套公式」﹑「套答案」。人性沒有這麼簡單哦。而「氣妳一時糊塗」之類的也很怪,因為他應該不認為妳是因為一時糊塗ㄛ。
先說,打人就是不對,以這一點來說就該分手。不過既然這一點已經確定無爭議,就暫且不提吧如何?其實這件事對他而言,是一種羞辱、一種價值否定。我告訴妳,他的價值觀已經因為妳這件事而改變了。就像是白冰冰因為女兒的死從此鐵了心支持死刑一樣。他可能從此相信:傻瓜才談戀愛,是男人就該當玩咖。他彷彿可以看見妳那個一夜情的對象,在他面前擺出像陳冠希那種玩咖的笑容,嘲笑他沒出息,嘲笑他天真愚蠢,嘲笑他「不懂女人」。
妳覺得是一場意外,在他眼裡恐怕會認為那才是妳的本性,甚至認為那才是「女人真正的本性」。坦白說如果妳們立場交換,例如一個男的和妳交往十年不結婚,理由是他說不相信婚姻。結果你們某天分手了,然後他三個月後就跟一個剛認識一個月的「25歲女生」結婚,妳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妳會恨。但不是恨他這婚結得隨便草率不尊重婚姻制度,而是妳會相信「不是想結婚,而是不想跟妳結婚」。有沒有想起一句魯蛇名言:「不是『不能做』,是『不能跟你做』。」一樣的意思,不是嗎?這句話常常被認為是歧視女性,但如果事情真的在眼前發生,逼你不得不相信這句話時,你能多理性?不是他怎麼可以把妳想得那麼壞,而是就算他要相信妳是一時糊塗,他都找不到東西說服自己。

#19

用一件事情看清一個人,一個會使用暴力的人還想跟他在一起,不用一時糊塗,只要用膝蓋想想就好,不要再想他了!
另外,自己的身體也可以一時糊塗之間就交出去,我想妳也應該稍微檢討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