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有某個同學是處女殺手,長的又高又帥,就是學生妹最喜歡的那種,偶像劇以前都這種類型的,只要做愛完破完處就把女生甩了現,甚至還有國中生。現在是演員了,演過新兵日記,不知道該不該公布他的姓名。
#1
嗯,所以,原PO可有確切證據?(人證物證事證?)以免「公開(還是爆料?)」未果,倒是可能以妨害名譽吃上官司喔!
#2
好噁心的男生。。
#3
越是在女人堆佔優勢的男性(尤其是吸引國高中的女生),越會得意忘形,漬漬…那個嘴臉啊,在心智成熟的少女眼裡,猥褻透了。
吸引力法則,除了花痴女被吸引,還有對愛情充滿錯誤憧憬的清純少女,個性的反差找缺口,以狩獵女性處女膜爲榮,繼續向下沈淪,這種男性引以為豪的魅力,過了年紀,就會被熟女唾棄。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的血親裡有這樣的人,現在日子過得並不好啊!已經43歲事業無成,嘴巴還是懷念高中階段被眾女倒追的榮耀呢,我很想潑冷水說「親愛的弟弟,你已經是大叔了,不要停留在高中階段好嗎?」
拜父母之賜,我們都長得不差,然而兄弟姊妹中大多憨厚真摯看待情感,就只有他比較特殊。
所以原po,要不要舉發看你自己,你看到他的表面也許風光,過了年紀心靈沒有成長,還是用那一套遲早會陰溝裡翻船的,容貌與外型是最要賞味期的,期限ㄧ過,虛榮不再,不如內涵帶來的吸引力持久。
#4
戒色吧
#5
好噁喔… 我是很希望你公布哈哈哈,但是又擔心你被告…
#6
台湾有没有Libel法律规则?
没有的话, 公布吧!
PS. 陳冠希已经曝光了
#7
是你想紅還是你想讓他紅,自己搞清楚心態吧!
#8
建議你問過你的律師再決定⋯
#9
認同#3
#10
好噁心的女生…
我明明知道政治人物XXX,會打老婆,我是不是該公布一下?
#11
原po是什麼學校的,當時我們同校確實有一個男學生是這樣,現在是演員,姓張,我們校內當時有國中部,不過他好像被扁過了。如果要爆料,受害者怕二次傷害甚至是已嫁人生子,恐怕不願意承認。話說回來,明明是某台北市公立高中,為何校長在外面開補習班,教官跟女學生上賓館,還有高中生把國中生搞上床,女老師跟男主任搞外遇,甚至國中部還有竹聯的下游,不知道教育局長是幹什麼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