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插畫工作者,也有在台北的畫室教畫畫,最近心裡也想乾脆自己也開一家好了,
但是這陣子新聞炒得很火的"補教教師性侵"事件,我覺得很無聊,一堆人瞎起鬨,
但是又怕以後我開畫室會不會被影響…
我拆開這事件有兩個議題!!
1.老師利用自己的身分,"誘姦"對方。
2.老師言語性暗示。
第一個議題我覺得很本是被放大了…
自古以來,權力者不都是利用身分來滿足自己嗎,
例如…(我最喜歡舉例子了)
老師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
老闆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
長官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
主管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
總統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
總裁利用自己的身分,XX對方。(好了…不舉例了,好像在玩造樣造句)
不都是這樣嗎?新聞類似的案件還不是一直重複出現?
然後現在一堆人就冒出來說"我以前也被這樣過",
現在才出來講,為什麼當初不出來講?(或許是怕被威脅)
第二個議題就是"語言暴力"(性騷擾)…
還是要重申一句至理名言"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例如…(我最喜歡舉例子了)
一位交情不錯的異性同事對你說"哇~你今天身體好香喔"
一位長的蠻帥的異性朋友對你說"哇~你今天身體好香喔"
一位沒有見過的陌生路人對你說"哇~你今天身體好香喔"
一位其貌不揚的癡肥大叔對你說"哇~你今天身體好香喔"(好了…不舉例了,好像在玩造樣造句)
你看是不是自由心證?如果遇到的話當下的反應是不是大不同?
以後會不會變成公開聊"性",就是邪惡的?罪惡的?不潔的?是不是太過反應了?
以前我一直覺得外國人為什麼一直在吵"解放乳頭運動",直到我做了功課我才知道,
其實就是在講"性平等",不要因為身分、感官、認知、一堆阿里阿渣的關係,把性講的很邪惡,
我最喜歡遇到喜歡講性的異性朋友了,尤其是當面聊,百無禁忌的聊,聊到臉紅心跳,
既使沒有上床愛愛(當然有的話是最好),但是得到的感覺是無比的快樂的,
很怕數十年後,社會環境變得更壓抑…
題外話:我有看了自縊的女作家專訪影片,是一位非常文人氣息的人,但是…讓我感到不舒服…
自己身為藝術創作者看到的作家、作者、導演、創作者裡,沒有一個有像他這麼"壓抑情緒"的,
爾且從他的肢體、表情、談吐就可感受到…(覺得有點噁心)
最後,不是要攻擊受害者,只是怕環境變更爛,
哀~真想再多找同樣想法的人,暢所欲言的聊天…
#3
跟樓主這種缺乏生命感受的人,沒什麼好聊的。
你的插畫,也沒什麼價值,聽其言,知其行…懶得說啦!
#4
女作家自己也有事,但我不想再此消費死者,因為最後的下場,她已經非常可憐,是揪心的痛。
客觀來說,發生這種事,師生兩人都有問題,女作家的父母處理危機也選擇逃避的方式,這是社會的反教育。
樓主說這件事在社會常發生,沒錯!是媒體發現了美女+作家+資優學生+名醫之女,找到了可以製造話題的題材,而民意代表順便可以作秀,忘記死者為大的尊重,表面說為她討回公道,事實上的動機呢?
還有不要因為一個特殊案例,把所有補教名師拖下水,一件事情會發生,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當然不是講林羿含事件,她是特例),我有跟我的孩子、學生討論補習班生態,不過為了避免事端擴大,我不想在此討論。
我不會把這件事說無聊,每一個社會案件(包括前幾天的大學生當街捅女友數刀的情殺)都是一個警惕,如何教育下一代,在兩性關係上保護自己,真誠對待異性,都是一門學問,有智慧的人懂得趨吉避凶,愚蠢的人只會當笑話,繼續玩弄人心,玩弄人心的下場會不會像李宗瑞、陳冠希那麼慘,呵呵呵,他們家的事啊!
反正這個議題我不會在網路隨便跟人討論,女作家的議題我只會找幾個跟我一樣的媽媽群(也接受過心理分析訓練、輔導訓練、涉獵犯罪心理學薰陶)討論,也跟自己摯愛的下一代女孩們討論,分好幾個面向討論,這有技術上的分析,不會在臉紅紅討論,也不會當笑話看待。
#8
#樓主
第一個議題我覺得很本是被放大了…
自古以來,權力者不都是利用身分來滿足自己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這現象⋯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還是?
如果有人反抗,你的立場?
不都是這樣嗎?新聞類似的案件還不是一直重複出現?
然後現在一堆人就冒出來說"我以前也被這樣過",
現在才出來講,為什麼當初不出來講?(或許是怕被威脅)
會不會是因為時代的進步,
讓原本不敢講的人,
默默在角落沉寂遺忘過去的人,
現在願意站出來?
第二個議題就是"語言暴力"(性騷擾)…
還是要重申一句至理名言"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所以你贊成這句你引以為「至理名言」的話嗎?
性平等並不是一個終點,
它一直是一個過程,
啓步的早晩就有不同程度的進度。
談性的異性朋友並不等於想做愛,
學術性的交流,
跟
情慾性的挑逗,
這中間有天差地遠的距離。
#9
公子!!!
謝謝你打出這些
哈哈啊哈
我好懶的打字@@
愛你(啾啾啾
+崇拜!!!!!
#13
#10#11是在中傷受害者??
要不看看你自己 想必果報了吧
#14
這個事件我幾乎沒有回應什麼,因為我有滿滿的疑問
誘姦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當時女生滿16未滿18?
這條法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不知該如何回應?
在我看來就是一個跟有婦之夫通姦的女生
職業是什麼真的不是重點
這樣被騙的女人,街上一大堆
#16
沒有直接點名狼師,應是婦人之仁吧
有人家有禽獸父親,卻不捨得為民除害,
是一樣的道理吧
#17
依據法條來討論這個案:
女學生與補習班老師到底時間點在何時?欸~我也不知道,但若是在女學生未滿16歲前⋯⋯⋯
老師是有罪的。
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那如果滿16歲後,女學生沒有法條保護?不,以她學生身份,還有228條可以保護她。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那要說女學生妨礙家庭前,
先看一下若是228告得成,
239就是笑話一場了。
法律上沒有誘姦這字眼,
但是很想說,
老師在學生眼中具有一定的權勢,
在學校實務輔導中,
學生也會有移情作用,
這也是為什麼228法條,
把教育放在條文中的原因。
人家會說老師誘姦學生,
但是沒人會說老師誘姦「家長」,
為什麼?
因為權勢對立的角色不同。
而且她當時還未滿18歲,
法理情我都對#14的回文感到遺憾。
#19
是說高中女生應該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吧?
補教名師vs體制內教師
操縱學生生死的,體制內教師的權勢較大
比較遺憾的是該生父母的危機處理能力。
比起名師之傷害,血親的傷害更大
#20
是說針對是否具備獨立思考的這回事,我一心認為不是一過了法定年齡就砰一聲⋯成熟了。
過往新聞不乏女研究生,
被指導教授為所欲為的案件,
其實她們年齡不會小於18歲。
至於補習班老師並非體制內老師,
是否具有權勢對立的狀況?
這可能會是爭議。
如果重點放在利益上考量,
我認為並不單純指利益(分數),
像是宗教上牧師神父的使用權勢,
就會是偏向精神上的「權勢」。
父母的處理方式⋯
目前流言很多,
不太清楚真偽,
不過南部偏保守⋯(汗)
#23
強姦是硬把妳的腿掰開強行進入
誘姦是用話語來讓你自己打開雙腿
要不是主角在當時以滿16未滿18歲
這新聞不會這麼轟動,當然還有其他附加條件
如果是28歲
大家還會管她死活?
誘姦~~~在幾歲都有可能發生
大街上一堆被誘姦過的,就像以愛之名,行打砲之實的男人,可能只有妳把對方當男友,那個妳的男友就可能是誘姦犯。
只是妳可能剛好不美,剛好妳已經成年,男人剛好沒名氣
妳家不是望族,也不是有名氣的人所以沒有上電視,大部分的人都不認識妳,就醬,妳被誘姦過也不敢伸張,因為妳不知道這就是誘姦,即使知道誰又會理妳啊?
這事件雙方都有問題,只是其中一個走不出來,用她的方式去控訴,她唯一可憐的是太過壓抑後的憂鬱症,但不應該把整件事件推倒男方身上,因為這不是強姦。
#24
欸⋯
可是女作家有多次提到強姦犯(包括性虐待)⋯
真相在二人中一方已過逝狀況,
我們很難知道事發情形。
#28
只要權力不對等,不管男或女都有問題。
再者這名師已是已婚身分的問題比較大。
真心希望日後職場性侵的事情,有公正的處理方式。
ps 我看了一下女方寫的文章,覺得還好,算不上才女。比較噁心的是媒體亂冠名號,鄉民胡亂吹捧,民代藉機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