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女友在一起時,會買一些情趣內衣、跳蛋等小東西助興,但日前分手了,這些情趣用品就暫時收著了。
會想請問各位貓男貓女,跟前任分手後那些一起購買的情趣用品會怎麼處理?
假設沒丟,會再洗淨後拿出來跟現任使用嗎?為什麼呢?
#1
,邪淫玩具,快點丟了吧
#2
還是丟了吧!
免得跟現任吵架,而且也不衛生……
現任也不敢讓你用
#4
丟了吧!好不衛生喔
要用也買新的
#5
#1總比你沒有好
還邪淫 起碼人家有得玩
認同#2
#7
身為女性,對於所有「前女友」的相關物品都特別敏感。
何況是這種貼身衣物甚至情趣用品…
就算你只是覺得不想浪費,但現任女友內心會有很多小劇場,懷疑你是不是還忘不了前任,自己是不是替代品之類的。
建議處理掉,當作重新開始新生活的儀式與態度吧!
#8
#4你胸部好美…
#9
#8阿不是戒色
說的到做不到 30歲身體3歲腦?
#10
→_→
#11
大致上理解了!果然還是全部丟掉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