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遇誰可憐

如果男人有外遇
如果老婆不知情
是老婆可憐, 小三可憐?

#1

小孩可憐

#2

男人最可惡!!

#3

不知情的老婆可憐啊
知情的小三可惡
亂搞的男人更卑劣,猥褻低俗卑劣到變成渣
這還要問嗎?

#4

可憐沒有錢領,
比較這個沒意義。

不知情的人比較幸福,
用上帝視角去看⋯

全部都可憐。

#5

不知情者真是不知情嗎
只是假裝而已
怕撕破臉留不住人、留不住心
元配拿錢只是因為人與心都留不住
那就拿錢吧!把錢全都淘光看好戲,看他們是不是真愛
根據從事女子按摩的朋友說:外遇扶正的幸福關鍵在於「錢」,因爲貧賤夫妻百事哀。

元配說「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嗯嗯,一副看真愛有多堅強,看好戲的心態

#6

同意 綠柳 >< ,男生不一定是開心的

#7

假裝不知情是自己的選擇,
心、身、財⋯
也是自己的選擇。

離婚在台灣,
掏錢也只能掏「婚後的一半」,
除非對方很慷慨奉送。

更別提脫產、未依規定付錢⋯
法律並不是保護可憐人,
而是保護懂法的人。

#8

男人在深愛元配時,多是感激元配的付出,財產的登記為了遺產稅、贈與稅,是有可能豁達到全部登記在元配名字下。
這就是所謂的慷慨奉送。

不過,當這個深情男人背叛時,他所遭遇的財產分配會是最悲慘的。
元配沒想像中悲慘的,就連我那裝窮的大姑離婚時都有外人想像不到的錢。
元配多半有自尊,最討厭社會無意義的憐憫與同情,最直接作法,給她工作機會吧!

#9

登記在誰名下不代表那就是你的!
對方只要提出每個月付貸款,
或者錢是他付的證明⋯

這很多判例了⋯

台灣法律在離婚財產分配這一塊,
無法讓人如此痛快呀。

不然為什麼這麼多大老闆養小三,
老婆還是沒離婚?

因為離婚拿的根本不成比例呀~

#10

綠柳說的也是,我是樓上的,所以婚姻還真的是,難怪那麼多女人不相信婚姻。
但是我走下去了只好義無反顧…

#11

小孩不可憐 放心 我老爸有小三 還是我無意間不小心桶破 讓老母知道的Orz

#12

男人是最可惡的
其餘的有可憐也有可恨的
但是孩子始終是無辜的

#13

當然男人可憐。一次要應付2個

#14

#10
做最好的準備
做最壞的打算

這也是我土象星座的不安全感吧⋯

所以如果各位老婆們有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記得由妳名下帳戶扣繳,頭期款部分用成贈與,然後妳再拿去付。

重新審視妳擁有什麼,知己知彼⋯妳老公有什麼妳也要知道!不是貪他的錢,最怕是其實他名下什麼都沒有,離婚妳還要分他一半!

#15

#13你和那男人一樣可憐可憐

#16

三人都可憐也可悲都是命運的捉弄…人生無常與無奈
,婚姻、愛情、性慾要能兼顧方能破除外遇的魔咒…
是原PO遇到相同問題嗎?

#17

沒有人可憐.
家家自有一本自己才念得懂的精.

突然覺得這裡的人不代表人,
一根陽具,一個陰道才代表一個人
我們愛的不是那個人,而是那根陽具,那個陰道.

在某些人的眼中,婚姻原來只是合法交配權

#18

邪淫會有報應

#19

走不出來的可憐,而我選擇原諒是希望我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