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自私!

40歲了,今年。跟對方(孩子父親)三年沒發生關係,目前分居2年。
從有了第一個孩子後第一年開始,我也經歷過背叛、痛苦、挽留對方、沒有自己與尊嚴 對方給我的只有精神言語及肢體暴力。

曾經為了失去他,他是我第一個男人,我沒有正視自己的需求 任他予取予求。孩子我養、我育,他只會嘲諷,孩子像是我一人的。
三年前意外發現他又有了新女友 ,讓我真正想放棄是因為他連孩子的生活費,學費都不肯部份負擔(大部份是我支付家用,他除了1萬增到後來的1萬5,就是5人生活費,他收入比我多月入5萬 ),決心要把心收起,和孩子好好生活。
本來安慰自己,等最小的高中後離婚(8年後),但近日,我開始鄙視是自己懦弱,或許是貪在孩子爺爺肯幫忙負擔孩子學費,生活費,我才不敢改變;更害怕和三個孩子分離。

對方是個著實的小人性格,除非他急,否則難好聚好散。這兩年見到面不超過5次,前些日偶爾照到面,又開始傳簡訊騷擾我。

我真的很痛恨他,小人、卑鄙、下流、自私沒有責任。我曾以為我能捱到50歲3個都大了些,但是,我錯了!這樣的精神折磨,侵蝕了我的身心與健康。我好想為自己自私一次。

#1

放下過去,重新人生

#2

離婚吧!既然那麼痛苦。

#3

原PO拍拍~
還是老話「 Happy Mom Happy Child」,為自己想不等於「自私」,「只」為自己想才是呢~如果妳不能給自己幸福,更別提如何讓孩子們幸福呀!對吧?再斟酌一下,命運是掌握在妳手裡(妳的取捨、選擇)囉~加油!祝福妳跟孩子們!

#4

加油,相信關一個窗,同時另一窗也會打開,只是看你有沒有用心去找

#5

別和錢過不去
既然孩子的爺爺肯負擔孩子的費用
就留著利用
不然便宜了男方
現在離不離婚對你來說沒太大差別
你只需要把自己規劃好過好

#6

秀秀,給自己認真找找幸福吧!

#7

生命該自己找出路~~
在生活上,網路上看過太多人被自己無謂的堅持給束縛著,走不出來~
其實給自己一點機會,試著接受走出來就對了,只要對象是自己小心選擇過得~
那就沒有什麼後悔可言,最重要得是走出來了。
甚至這是轉機,比每天困守愁城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