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女朋友分手後還會再相約見面或者是一群人聚會嗎?有什麼原因呢?
#1
嗯,可能性有很多吧,相約的「說詞」是什麼呢?
#2
不好意思我不明白什麼叫「說詞」
#3
說詞的意思是,前任約出來是,一對一「敘舊」?還是,一堆人相約,前任「剛好」也在其中?(所以不是前任直接開口)諸如此類囉~
#4
兩種也有的意思
#5
嗯,那這兩種可能性都還蠻常發生的吧!所以,原PO是被前任約見面的那位嗎?還是?
#6
我都有啦,可是很多人說不會,我想知道原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