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澳門學生,
國一時認識了現任女朋友,
是同班的女生,
國二學年末時喜歡上對方並開始交往,雖然中間有時候吵大架說分手,
但都不超過2天,我都一定忍不住會回去找她。
高一時我們分班了,認識了全級第一名的女生,當時以為她高不可攀,但相處來原來很沒有機心,外向,是我喜歡那一類型,讓我重新感到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我也有和我女朋友說,我女朋友她也知道這件事,但似乎不在乎。
所以我更加大膽地約她和我一起去玩,甚至一起參加一些團體的外地旅遊活動,只是以上都不是單獨相處,甚麼外遊時我女朋友都在,還和其他朋友睡一起睡同一張床。
我覺得按常理,她也應該對我有點好感,可是她就有兩次有點刻意地說我作"為男朋友很差,但作為朋友很好"。是因為她也感覺到我想追她,但怕拆開我和現任嗎?還是說我已經領卡了…?
我和現任離離合合至今我高二,快四年的感情了,
但我已經幾乎沒有了當初的喜歡對方的感覺,對正在交往似乎也沒感了。
但我奪了她第一次,所以不敢說分手。
現在快高中畢業可能要各散東西唸大學,我應該決絕點分手,還是忍痛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