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文長)

跟男友交往快一年,發現我們個性不合
男友不想跟我分手,說本來就想跟我結婚
但我一點都不想跟他結婚,因為發現…
他喝了酒就會變得很恐怖,雖然不會打我
每次吵到要分手,他都說我不怕死,要死一起死的那種舉動
男友還很希望我能跟他同居,我都嚇死了
堅持拒絕同居,只有過夜…但太密集過夜也等於半同居
我也不想半同居了,現在漸漸不去他那

男友說我變了,以前可以現在怎麼都不去
(其實我是為了讓他習慣沒有我的存在…)
男友很生氣的說,不管妳一定要出來,我去載妳
我跟他說我很累不要,他說妳來我家休息
妳也是要習慣我的床,以後妳嫁進來才會適應(冒冷汗)
後面爭論到,他說他很大男人,我說我很討厭大男人
我也不是小女人,如果要百依百順沒有想法的女友,
請他去找過,他又不要,還說不出來待會等著看煙火(是恐嚇吧?!)

最後我還是去他那,因為他威脅到我家人安全
他是黑道背景,交往後才發現的…(夢靨)
在一起我們就經常吵架,不會摔東西捶牆壁,
雖然男友到最後會求和,但我受夠了這一切,
他生氣提分手時,我都順勢答應,說不要聯絡了,就這樣
還真的都不連絡他,他又沒當分手…
真的很怕真的跟他提分手,他會不會對我怎樣
或是來我家門口開槍,我該跟家人說嗎?!他根本不怕死的

#1

報警阿
這時候你繳的稅金就派上用場了
警察真的不是擺好看用的
(也許某些時刻是@@

#2

我是原文者
#1 但他私有槍械…怕他會對我開槍
警察不知道會每天來巡邏嗎?(驚恐)

#3

挖 私有槍械 這個更值得報警了@@
大姊阿
你真的很@@
只知道害怕
卻無作為

這種行為跟那種
無套內射之後在那邊哭么擔心懷孕是一樣的

#4

報警是個方法,但有時候沒有證據或前科警方也無法採取行動,這是比較困擾的。
你們認識到什麼程度呢? 他熟知你家位置與家人關係嗎?

#5

等等 他都私藏槍械了
按照槍枝管理法
我想@@
好像是不應該的吧
我來查一下法案齁
等我

#6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4476&KeyWordHL=&StyleType=1

#7

第七條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
、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
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前項所列槍砲、彈藥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
徒刑者,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所列槍砲、彈藥者,處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以強盜、搶奪、竊盜或其他非法方法,持有
依法執行公務之人所持有之第一項所列槍砲、彈藥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
之一。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8

其實說到底
這種事情
誰也沒遇過
人人都是門外漢
但是
真心的希望你能好好保護自己
我還是會建議你報警的
加油!!!

#9

报警

#10

#4 他熟知我家裡位置,以及家人作息時間
他還沒有見過我家人

#5 #9 打算今晚開家庭會議,跟家人講這件事情,
也請家人注意自己安危,再來就是報警,謝謝妳們

我是有直接跟他攤牌說你說那種威脅我的話,
難道你對你愛的人會做傷害她的行為嗎?他說是
我聽了就更加篤定一定要分手,不能複合

#11

#10
注意安全,分手聊天的記錄有的話就存證,不要自己一個人。

好恐怖 >m<;

#12

同意11樓,把威脅的聊天紀錄都存證,這也是一種證據

#13

#11 #12 那現在開始如果他打來我都要文字回復不接聽
因為他都是打電話,電話中威脅,我沒錄音

#14

祝樓主平安~

#15

#14 謝謝鼓勵,希望能順利結束

#16

希望樓主能平安解決~

#17

#原PO
不要怕,保護好自己跟家人,還好妳沒有傻傻的遷就隱瞞,妳很勇敢!

#18

黑道最擅長就是恐嚇,可以到警察局備案,如果出事至少知道是誰幹的,什麼都不做會引來更多危機,如果翻臉,可以警告他已經有備案了,除非他不要命,不然他不敢動妳

#19

to原po
妳確定他真的持有槍械嗎?是放在家裡嗎?
如果是的話,要不要考慮檢舉他非法持有槍械,當然前提是不要讓他知道是你檢舉他的。
這樣一來,即可達到報警保護妳,又不會讓他覺得妳是想跟他分手而跟警察申請保護令。
不知道這樣的辦法妳覺得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