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同志婚姻應該另立專法嗎?

#20

我覺得需要深入討論實際會遇到的狀況才能決定,
因為一樣是婚姻,但是遇到的問題可能會不太一樣。

#21

今天在FB上看到一個貼文,美國有公車業者只讓白人搭車,於是遭到群眾抗議,後來業者改變規定,卻在計價表上寫著:全票15元、黑人全票15元、黃種人15元。

以上述故事表達我對專法的感想。

我查過護家盟的反同婚文章,他們說一旦通過,要耗費的司法資源很多,嘿!難不成因為要耗費的資源較多,不合時宜的規定就應該存在不被汰換嗎?

他們說這樣是不是小孩以後稱呼父母「雙親一、雙親二」?還是乾脆叫名字算了?但,什麼時候我們的爸媽是以身份證上的欄位名稱來教導我們認識這個世界?我拿到身份證是國三那年的事了,那未核發身份證之前的我們又是如何長大的呢?

同志無法生小孩跟這個社會有什麼關係?我們從連續劇到人生的觀察裡,難道還不明白婚姻得跟傳宗接代綁在一起是一件讓多少人心碎和感到壓力的事?難道同婚不通過,他們就會因此想通而跟異性生小孩?

對我來說,他們的反對,沒有邏輯和道理,甚至還有人說,亞洲其他國家都還沒通過了我們在搶先什麼?我們永遠都要慢世界一步嗎?想想那些課本裡曾教過的法條,每每在先進國家已通過四、五十年後台灣才跟進,這期間因這遲來的法條受害的人有多少呢?一定要以一個足以在議題歷史上畫下一個大紅點的事件(例如近期的畢安生)才能激起重視嗎?

看了新聞總是暗暗生氣,我一直希望能克制一下脾氣(汗)如果用詞過激請各位別介意…

#22

#21 妳的言論真膚淺!

#23


焦安溥(張懸 Deserts Xuan)講得挺清楚的,肯定比我清楚很多
還附逐字稿
節錄她引用的格言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或習慣,因法律而直接或間接的產生力量。」
節錄她自己的話
「我們如果要去看待真正的法律,我們就要接受眼前神聖的民法,它就是應該要被觸碰的,它就是應該要被挑戰的,它就是應該常常像道德一樣,被我們拿來修繕的,它不是高高在上舉著旗幟,它也不是我們基本上拿著匾額,砸破別人的頭」
聽完都感動了…

#24

#19
可以更仔細說一下嗎?
是定義名詞不同,影響到其他法條嗎
變成要一并修改的意思嗎

你說的是尤版本嗎,還是許版本?

#25

#21
“想想那些課本裡曾教過的法條,每每在先進國家已通過四、五十年後台灣才跟進”
這是必然,跟教育有關。
因為在台灣,獨立思考是被壓抑的、順從是最高的準則
已存在的準則或重要人士(長輩、高官等)說的話,效力比"道理、事實"高
沒聽過"官大學問大"這句話嗎?
.
大麻的議題也是一樣
只知道刑法規範它是毒品,就認為它一無是處
實際上大麻是一種神藥,太多的先進國家都拿來治療了
但台灣呢?

#26

我是#24
補充,#19的意思是不是類似這篇https://medium.com/@cseetoo/同性婚姻的技術難題-dc9b629038d7

#27

#玲瓏
謝謝你的評論,我確實是充滿著情緒而打出文字的,也許膚淺但這也代表著我的對反同立場的疑問。

#Grando
不過毒品我還是不支持啦XD…畢竟這兩個議題還是有落差(關乎身體健康),拉回話題,只是覺得這段時間看著朋友們失落的神情,總是會內心難受。

#28

#27
再歪一下
妳認真google一下大麻是啥東西
別把它跟其他毒品擺在一起
.
鵝蛋跟鴨蛋擺在同個籃子裡
不代表孵出來的全部都是鴨
那只是剛開始放錯籃子而已

#29

http://i2.wp.com/ttshow.tw/ttshow/account/162/Original/20161108103937667025.jpg

#30

只是把民法972男女改成雙方當事人,將性別的限制取消,沒有要改稱謂!!!
讓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適用於同樣的婚姻規範究竟影響到異性戀什麼權益了?

#31

e姐的圖我喜翻(*´∀`)

#32

同志只是性取向不同,並不因此而需要被區隔出來。

#33

我只想把我的一切留給
愛我的人
一起生活的人
性別真的很重要嗎
以前吵男女平等
同酬同公
不也是說
性別真的很重要嗎
男人是什麼樣
女人是什麼樣
兩個人彼此可以共同找到平衡點
誰是男
誰是女
很重要嗎
到底為什麼有看到同性就排斥
這個法案又不是只針對同性

原來結婚好難
不只是我們異性戀嫁娶不了
連同性戀也不能結婚
好啊好啊
乾脆立法禁止結婚
反正結婚好難

#34

我只覺得修改民法972
然後其他根據972的法都要一併修整,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如果因為這樣,就是耗費資源…真的是吃我們的錢
當初沒有立好每個人都可以用的法,人民都沒有跟政府生氣了

反對方是指,影響層面大會造成動盪不安,
以前不用戴安全帽,後來要戴不然犯法
喝酒可以上路,現在不可以
都是影響到了現有生活,用路人的安全
當初也是每個人極力奔走
因為總是有既得利益者
多數,可是誰是多數
誰可以保證,絕對生不出同志孩子
所以,這就是在保障我們的權益
我們就是少數,也是多數

#35

是否也該為喜歡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人立個專法或修改民法?

誰規定婚姻是一對一啊、人家喜歡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也是人權啊

不然這麼多夫妻妻妻、妻夫夫夫的法律權責都無法被保障

#36

想說說關於自己的想法

  1. 生育率低下是同志的錯?
    不論同志婚姻合法與否,同志都仍舊是同志,他們不會因為這樣而去跟異性交往生孩子,那也就是說同志的人口基本上都是那些人,但是同志在社會上佔的比例不大,那麼生育率低下難道不是出於異性戀身上?
    異性戀不生孩子有許多因素,有不孕的也有純粹不想生的,而且更多是經濟因素,現在年輕夫婦光是要結婚買房已經是一筆錢,養一個孩子也不便宜,更不用說要養父母?兩夫妻薪水一般不高的時候,要生育兒女是一件要計劃深思熟慮的事,甚或也有夫妻根本不想生小孩。

#37

把民法972男女改成 “當事人” 更好
為什麼婚姻一定要雙方
我跟兩個老婆過得好好,為什麼只能跟一個人有婚姻關係

PS: 請不要歧視我跟我老婆們的愛!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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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暱稱 #30
只是把民法972男女改成雙方當事人,將性別的限制取消,沒有要改稱謂!!!
讓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適用於同樣的婚姻規範究竟影響到異性戀什麼權益了?

#38

想說說關於自己的想法

  1. 生育率低下是同志的錯?
    不論同志婚姻合法與否,同志都仍舊是同志,他們不會因為這樣而去跟異性交往生孩子,那也就是說同志的人口基本上都是那些人,但是同志在社會上佔的比例不大,那麼生育率低下難道不是出於異性戀身上?
    異性戀不生孩子有許多因素,有不孕的也有純粹不想生的,而且更多是經濟因素,現在年輕夫婦光是要結婚買房已經是一筆錢,養一個孩子也不便宜,更不用說要養父母?兩夫妻薪水一般不高的時候,要生育兒女是一件要計劃深思熟慮的事,甚或也有夫妻根本不想生小孩。

  2. 同志婚姻合法會使小孩都變同志?
    要是小孩子那麼容易受影響,那麼父母叫他們好好讀書做作業的時候有沒有全都聽?老師叫他們安靜的時候又是不是那麼聽話都安靜?
    人是有自由意志,而不是別人給什麼他們就聽什麼,同志這個群體讓他們認知的時候並非要讓小孩都變同志,引用一句話「能將異性戀變同性戀是法術而非法案」, 小孩知道他們的存在就全都變同志?那他們知道聖經裡的人類都是亂倫而繁衍出來的就會去亂倫了?別當小孩都是傻瓜沒腦袋的好嗎。

#39

妳喜歡誰,妳愛誰,那是妳家的事。
我不反對同婚,但絕不接受婚姻同權修法,就社會價值來說,同性戀與異性戀是不能並論的,在說要修改現有的民法,那可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挺同平權的人有考慮過這個嗎?社會的動盪不用考慮?道德倫理道德也不重要了?台灣社會對於同性戀已經夠寬容了,立專法並不是歧視,而是要解決妳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