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工作之餘必須再做兼職的工作維持家計,每天回到家都已經半夜1.2點了還必須整理家務(如:洗衣,洗碗等等之類的),男方要求女方幫忙分擔家務時女方卻以不會使用洗衣機之類的來推脫,之後女方也常與朋友出遊晚歸甚至不回家,在去年的一次出遊後就都沒在回家了,至今處於分居狀態,男方想離婚但女方卻一直以小孩分配方式不合她意(小孩分配方式男方已經退一步配合了,女方卻又得寸進尺要求更多,導致談不攏)或情緒不佳不想與男方談,甚至以聽不懂男方在說什麼為由拒絕離婚,想請問男方該怎麼做才能以最快最有利的方式離婚?如何取得小孩的監護權?如果女方要求贍養費或分財產男方一定要給嗎?(因為家中的任何開銷包含小孩和女方的都是男方在支付,女方的收入完全沒支付過家中任何東西。)
麻煩告訴我男方該如何處理是最有利取得離婚的方式,謝謝!
#1
我想你要不要直接去諮詢律師比較快!
如果有費用上考量,可以上網找相關資料
祝福你~
#2
去市公所有免費法律諮詢喔!!
#3
又是一樁痛苦的婚姻了
去吧
孩子不是你們的籌碼
#4
依法對方可以要求贍養費與財產分割,除非能舉證。
找律師協助應該是較好的辦法,
在區公所多有提供諮詢或是爭取補助的資料。
平心靜氣
冷靜面對
理性處理
#5
之前的討論
如果有往來證據為佳
例如,出示"討論過程",“明顯”,"女方反覆"的證據
再請教律師,如何運用這些素材
請要先想好你要什麼?
要小孩撫養權嗎?
還是探視權
還是OOOO
請教律師時會事半功倍
#6
請教律師前弄清楚所有問題並可作相關蒐證
包含對話記錄、對方不回家及其他不願為此家庭出力的相關證據,如果如樓主所說家庭支出皆由樓主負責,而另方無正當理由不對家庭付出,最好連繳費憑證等都蒐集齊整。
原則上離婚時財產計算方式是
[(男方婚後-婚前財產)+(女方婚後-婚前財產)]之均值進行平衡,但以有償收入為限(為遺產、贈與等不計入之意思)。
樓主可以先找分居多久得認定無維持關係之意願以此作切入點試試。
倘有錯誤,一切依本國法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