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本身喜歡往外跑夜店跟跑趴
常常幾個星期只連絡2、3次
我跟她的相處不太像情侶 因為從小認識 反而像姐弟一樣 有回家就溫存一下我也不太管事 只要她有跟我報備就ok
但是最近她出事 跟一個常來她工作場所的白人搞上這還不打緊 白人的太太當場抓姦兩個人去旅館 直接告我女友通姦罪 要她拿50萬和解 不然就上法院 不過我女友家裡是不可能拿的出錢 她家只剩她奶奶 連吃飯都是我媽媽接濟 實在不想連我家人跟她奶奶一起被拖下水(已經幫她找律師還付了隻訊費 不過律師也說不可能無罪) 只能叫她去法院認罪 她又不肯… 我實在拿她沒輒
我也很迷惘該跟他提分手,還是拿存款幫她這次,繼續跟她走下去
#3
嗯~原PO,似乎分手跟金錢援助是兩碼事喔!(即便你們是情侶關係)
先請教原PO,是因為這件事的發生,讓你有分手的想法?還是分手這事兒,很早就在你的考量之中呢?
另外,有句話說,救急不救窮喔!她應該成年了吧?(若沒成年的話,監護人應該也不是你吧?)那麼,行為自主的成年人應該懂得「後果自負」,你沒有義務替她決定怎麼做囉!讓她「自己」負起該負的責任吧~如何?
#4
有道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這還真是最佳寫照
話說回來~她今日落得這般處境,你既是被害人(若你幫她處理的話)也是加害者,因為你容許她的行為、而今遭到報應從而有“道義上”連帶責任
但說穿了畢竟是“道義責任”,又不是夫妻 ~是以,幫不幫只有你自己知道(要是我就不會、因為那是咎由自取!為何別人鬼混要我負責?)
至於要不要繼續下去可能就要理性分析了
當初為何在一起、經過這段後繼續又是為何?
不過最切割的說法就是:都已經有經濟能力了、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干你和她奶(奶)屁事?
Zekai
#6
#5
看過文之後。
個人是覺得先等等吧…
首先惹出問題的是你女朋友,再著跟別人亂來的也是你女朋友,被抓姦的也是你女朋友。一個大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該怎麼做不是你替她決定的。
再來,50W不是一筆小數目,這處理下去應該是沒完沒了。你還想跟她在一起就算了,你是想分手的情況下,這50W根本是甩掉她的費用。對她反而是二次傷害。
是不知道狀況怎樣,建議在她旁邊陪著她,偶爾出點意見,但是你的存款夠當作最後手段吧。事情解決了還是要活,沒錢在身上很麻煩。記得,你女朋友跑地下錢莊的時候,要全力阻止。
分手的部分,自己看著吧…想原諒她幫助她就繼續,好心一點等處理完再離開,壞心一點,現在就可以走了。
#6
如果原PO連女友跟人通姦被告都不放在心上了,
那出個五十萬幫她平息官司也是應該的。
#7
你不是老媽子啊 她都這樣對你了 如果對於不甘心 會糾結 當初就該管管她 不要什麼爛攤都收 50萬不是小錢 而且事情是她玩出來的 不要一昧寵 小心下次變100萬
#10
分手和錢應該不必然等號(?
銀行帳戶固定扣繳不知道可以嗎(類似分期概念
你沒有義務幫她付啊
掰惹為 不建議私下和解耶,除非確定上法院絕對會輸
況且女事主也可以反告白男事主,聲稱自己不知情/被騙/被灌醉啊…
直接付和解費等同承認自己有罪
你就交給她自己處理
也不要說"我幫你出"
就算真的要出,也要用轉帳的在銀行留下紀錄,千萬不可用現金
(這樣你分手了還可以說這是借貸,有金流紀錄,還討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