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跟以往一樣因工作需求我要把我自己公司產品送達到她另一公司與她點交, 一般情況下她們都是搭公司派車到點與我碰面點交, 配合久了就圖方便有時會要我去接她一起到點就不會我等她或她等我而且我順路, 我想如果對我沒意思她應該是會自行搭公司車過去以避免我載她時發生的單獨密避空間相處之狀況才對, 但她竟然不避晦還是要我去接她, 互動中她變的很溫柔然後工作上居然還會跟我一樣從原本的工作幹練突然就丟三忘四的, 這些種種讓我想確認一下其實是我最近腦部運動過盛才導致而成的, 簡單講就是我想太多, 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事,是嗎? 無法自在出手都假借公司往來之名偷偷對她好, 對她完全無招架能力, 所以都好人好到底, 在來因為我是我公司的第二代, 只敢好人很大原因是怕毀了自己公司商譽之承擔不起的罪過。 有男友,感覺條件優且常很多有趣活動。
#1
嗯~最後一句中的「有男友」才是關鍵的港覺…看到此,應該就是 case closed 了吧?所以,原PO 還有上訴的理由嗎?您說說………
#2
原PO 提起上訴 回庭上 當事人原PO指出不服,質疑是否因當事人原PO不善使用文字序述之表達能力,導致筆錄製作尚有暇疵,當事人原PO認為他乎略庭上客觀角度,據調查一般男女之事如男方劈頭就我喜歡妳後想加以追求成功率極底,至於過去情感成功案例都是從良好互動延伸而,就在於過往經驗無意思應會有戒心行為,但本案對造卻無戒心行為反之有合意行為,癥結點就在於本案此舉無合理解釋? 哎唷 天亮該睡了之胡言亂語
#3
原PO 提起上訴 回庭上 當事人原PO指出不服,質疑是否因當事人原PO不善使用文字序述之表達能力,導致筆錄製作尚有暇疵,當事人原PO認為他乎略庭上客觀角度,據調查一般男女之事如男方劈頭就我喜歡妳後想加以追求成功率極底,至於過去情感成功案例都是從良好互動延伸而,就在於過往經驗無意思應會有戒心行為,但本案對造卻無戒心行為反之有合意行為,癥結點就在於本案此舉無合理解釋? 哎唷 天亮該睡了之胡言亂語
#4
原PO,這……上訴書,讓人更陷入五里霧惹(揉太陽穴)!
請直說吧,您的打算是,想追求一位有男友的非單身女性,but how?是這樣的嗎?我有沒有解讀錯?!
#5
法警提出疑問
針對當事人的敘述,已下列出幾點疑問
1.對方是否為單身?
2.當事人是否也因為自身第二代的身分,略有裹足不前?
3.對方是否為配合廠商的員工,並非自家員工?
以上疑點
請當事人澄清敘述。
#6
原PO.為此先感謝二位願意耐心的閱卷與給予正面互動,感謝。 Taro 正确無誤。 正妹法警大人1有男友2主因3正確無誤。
#7
欸~那個,二代大哥(原PO怎麼稱呼你比較好?),君子有成人之美吧!奪人所好,似乎…不是一段健康自在感情應有的起手式呀!然後,如果你有女友的話,能接受女友同時在不同競爭者之間搖擺不定嗎?那個人,有一定、必須是她嗎?會不會只是疑似日久生情的錯覺呢?
#8
感謝當事人的解答
首先我不是正妹(與本案無關之資訊)
親愛的當事人
由於對方是有主的狀態
雖然有"死會活標"這句話
但因為你是家族企業的第二代
一舉一動除了表現自己之外
也連帶的代表著貴公司的整體形象
你可以清楚的向他表白
讓他知道你的心意
但切記 要保持距離
畢竟眼睛很多 嘴巴也很多
不管是對女方 還是對你
都是無形的傷害
你要展現你的追求
可以!!!
公事私事都可以
但要有原則
盡量避免單獨的相處
你要追女人
要追的有格調
讓他自動放棄現任
讓他知道跟著你
比現任好
不用怕別人知道
因為你是光明正大的
不是從當小王介入的
對他的欣賞好感
可以大方的表現出來
但是不要玩小動作
因為名譽很重要
以上是我的淺見
若有不中意的
請包涵
#9
原PO Taro庭上大人 正妹法警大人 經過二位曉以大義,當事人決定維持原樣,本案終結定諺,不得上訴。先稱呼小2吧!有機會再相認嘍!這太亮了,很容易被發現,我要用行為感謝二位,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行光明正大,這樣就美漏氣囉! 小2
#10
好啦~恭喜小2能想通囉!天下何處無芳草呀~不是嗎?祝福你早日遇見真命天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