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會覺得,高中就有男友,甚至把初次給他,很不恰當嗎?
嗯…當然,多數人都會覺得這樣不好吧,要守法。
其實,我覺得只要能負起對自己、還有對彼此的責任的話,這問題其實不大不是嗎?近年來,很多國中,或甚至才小五、小六的「小孩」就已經在交往了,我認為法律應該是怕他們年幼無知,不懂得保護自己,沒有措施就隨隨便便的「給」了對方,衍生出什麼未成年懷孕…之類的社會、倫理問題,因而存在的吧(ω)/。
相較之下,懂得好好保護自己,懂得怎樣保護對方,又有保護措施,可以負責任,且知道自己「在幹嘛」、值不值得付出的高中生,雖然實際年齡不達18,但我認為,,雖不太恰當,但,是「可以」的耶~(●˙—˙●)۶
有些人雖然實際年齡才17左右,但心智成熟,像我家那隻,就是個比同齡還沉穩許多的男人,或許我也算成熟吧?周圍師長對我們從來就都沒有所謂的「勸告」,他不但體貼,而且尊重有關我的一切大小事,不啻是從不跟別的女生搞曖昧,把我看得比他哥們重,而且我生理期肚子很痛時他會直接公主抱我走,買給我紅豆湯,還會幫我買棉棉!
而我,當然很珍惜他,自己討厭有公主病、討厭那種莫名其妙就吃醋、成天哭哭啼啼、吵吵鬧鬧的女生,所以當然,我也做好一個好女友,尊重他.體諒他.也理解他,我們不過情人節的呢!記得我們的第一個情人節,所有 有女友的男生,絞盡腦汁的硬是想出一個浪漫的、能討女友歡心的禮物,不是花一把千元鈔,買一隻無敵大的絨毛泰迪熊,讓其他女生嫉妒,讓自己的女友有虛榮感,就是買一~~~大盒的金莎,再去電影院看電影。
大家去信義威秀,但他帶我去看台北夜景,還有些尷尬的說,自己不太會搞浪漫,沒辦法給我很羅曼蒂克的禮物,,然後輕輕牽起我的手,幫我戴上他買的手鍊。嗯 記得我們擁抱很久(他父母從不給他零用錢的,但他好像為了那條為我買的手鍊去打工) 當然我說,我不在乎那些物質性的昂貴禮物,我愛他,他愛我,這樣就夠了, 對真正相愛的人來說,每天都是情人節,所以我們不特別去過。
老師們常常會要求班上的情侶:好好把精力放在學問上。但卻從來沒這樣要求過我們,甚至周圍師長們都說我們有點像是三十幾歲的人在交往咧~
之前我也很猶豫要不要給他,雖然有安全措施,也深深三思再三思,(而他也完全看我的意願從不強迫我,願意等),但…好啦,我承認I did.
但我真的怕大家(臉紅紅的貓貓們)會排斥我,或說我不知廉恥什麼的…(垂耳)
在臉紅潛水也有幾年了,雖然以前都不怎麼留言,但是都會看看大家都在談些什麼事,把可以赤裸裸袒露心聲的大家看做一家人,額…我是不後悔,但大家可以真心的跟我說,你(妳)會覺得未成年,就「那個」真的超級糟糕又不知羞恥嗎?(我覺得我既犯法又違背倫理…(/ω\)C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