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我和男友是2010年底在一起,期間有過短暫分手又復合,相安無事至今。
故事主角:男友朋友A
A其實稱不上是男友的深交,只是從小在同一個地區長大,一起打球一起打咖,但都有各自的生活圈,算是街坊鄰居、球友那一類的朋友而已。
事情是發生在2014年二、三月的時候,事實上我從一開始和男友在一起時就認識了A,不過當時跟他也就幾面之緣,點頭之交罷了。
男女朋友在一起久了,時常不知道要去哪約會,於是那一陣子我們常常約A以及另一個朋友出來閒晃打屁打牌吃飯看電影唱歌,久而久之就變成三人行或四人行,越來越熟之後話題也就越來越多,有次一起看華爾街之狼,我坐在A和男友中間,電影劇情帶動心中澎湃激昂的情緒,真想抓住他或他的手在電影院內歡呼,這般場景好似電影「大理花懸案」的橋段,女主角史嘉蕾喬韓森和其中兩位男主角的三角關係一樣,但最後我們只有相視而笑;又有一次,我們跟一堆不認識的大叔還有妹子一起唱KTV,划拳骰子罰酒樣樣來,說真的我不太會玩也不想跟陌生的大叔玩,倒是有一起小酌幾杯,此時男友被其他妹子抓去棒打老虎雞吃蟲,酒酣耳熱之際,我笑著對A說:「我不想跟別人玩。」「不然我們一起玩好了!」當下就是有股莫名的默契,於是我們就互相划拳玩骰子,沈浸在當時那種歡樂的氛圍當中。
我忘了自何時開始,我跟A偶爾會私訊,起初打從心底從沒想過會怎麼樣,但⋯情勢發展總會有出乎意料之外的時候。
其實A才剛結束上一段正式的戀情,為何這麼說呢?因為在他的戀愛史中,他都是介入他人感情的第三者,只是他事後才知道對方已有男友,所以他的前任算是第一個有名有份的女朋友咯。
就這樣我跟他聊著聊著,就私下約出來見面了。見面當天,我還在躊躇不前這段關係的發展,也許現在收手,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但心中的天使與惡魔激烈交戰,跟A談到最後,他一句:「沒關係啊,就當我是在投資,投資失利就認賠啊!」
當天,我們就上床了。
之後我們約出來三次,男友在這段期間也發現我的態度越來越冷淡,A也在其中對我男友遊說分手之事。有天,我跟男友提分手,但是男友極力挽回與解釋,最後我決定回到男友懷抱,和A劃清界線。一方面除了罪惡感與歉疚感之外,會終止一切關係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的我對A最多就是喜歡,稱不上愛,我還是愛我男友的,我才交過兩個男朋友,現任是第二個,我想我不過是一時玩心大發才亂了陣腳。我知道當時A非常傷心,他原以為我跟他計劃好的一切皆事與願違,但因為他當初說的投資失敗就當投資失利那句話,也不好再爭辯什麼⋯於是,我徹底跟A斷絕聯絡,A也完全退出我們的生活圈,我跟男友也不再約他跟其他友人出來玩樂,又回到從前各過各的生活。
直到去年幾次和男友友人們聚會的場合中,A再度出現,帶著另一個陌生面孔的女子一同出席,我心頭一陣不悅立馬湧現⋯ 「他怎麼會在這裡?!男友竟然約他?!」即便竭盡所能壓抑自己的感受,依然難掩尷尬之情,整場我話不多,只希望趕快結束散場逃離,心中百感交集。
之後,男友在2015下半年入伍,我跟男友聚少離多,也大幅減少聯絡,漸漸也就習慣沒有他的生活。
2014年我和A那段不可告人的關係結束後,我從沒有挑撥男友與A的朋友關係,我絕口不提A,也從不干涉男友要約哪個朋友一起出來,所以我完全沒料到A的出現,因為A自我不再理他之後,他就自動遠離我跟男友的世界。但之後好幾次,只要男友放假都約A跟A同居女友還有其他朋友一起出來吃飯,訝異的是A竟然都答應赴約,之後,我對A的尷尬也慢慢減少,互動漸漸增加,今年2016的2月年假期間,我跟A再續前緣⋯⋯。
此時的他,跟他的女友在外租屋同居半年左右,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跟他失聯將近兩年的這段期間裡,他經歷了兩次辦公室戀情,第二次就是現任女友,他們在同一部門同一團隊一起工作,下了班一起回家,除了自己處理自己的案子或各自外出應酬,每天幾乎24小時都待在一起。
年假期間,我男友跟一夥人到A的租屋處玩桌遊,問我要不要加入,猶豫一下還是去了,A同居女友也熱情招待我們,當天大家玩一款要耍心機的桌遊,有點像刺客,因猜測每個人的角色就這樣我跟A好幾次眉來眼去的,其實玩得滿盡興的,臨走時我跟A凝視道別,隔沒幾天晚上A密我,小聊了一下我好奇問:「阿你女友哩,不在旁邊嗎?」A:「她回南部老家兩天,哈哈!終於有點時間可以好好喘口氣了~~~」我心裡不禁「噗哧」一聲,自己要跟她同居的吼~還同事耶!聊著聊著我說好想看電影,他竟然主動邀約!我愣了一下⋯ 考慮了幾分鐘,我答應了。他女友不在的那兩晚,我們相約在商旅翻雲覆雨。而之後我對A的感情迅速升溫,日有所思 夜有所夢,但又不行一直密他怕被A同居女友發現,而我男友在部隊,之前他放假見面又常常起爭執,我對男友大概興趣大失,因此一點都不掛心,倒是對A魂牽夢繫,徹底暈船了。
在這一切曲折離奇的劇情中,我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是今天這個故事的女主角!萬萬沒想過「和男友朋友偷吃」這檔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一個銅板敲不響
這種道德淪喪的窩囊事我沒有一個適當可傾訴的對象,最糟的是,我對自己的男友卻不存在一絲一毫的罪惡感,現在的我和A這段非砲友非床伴的關係依然存在著,只是在完全不打擾彼此生活的前提下進行,因他與女友同居的關係,空檔極少,年假期間至今偷約不到5次,不過最近幾次約會下來,他跟我坦承他跟女友在一起已經像是夫妻之間的生活,跟我約會,感覺才像是「約會」,就好比富商在外地包二奶的道理,跟我約會,就是他喘息的空間,而且他愛我的肉體⋯⋯。這話聽在我耳裡,說他在報復也不對,畢竟再續前緣這件事是我自找的。
一個銅板敲不響
雖然我與A從過去到現在聊了很多,但其實我對他這個人根本不了解,從最近幾次約會的感覺來看,A跟我都定義不出彼此的關係,既不是炮友也不是床伴,但各自有對象了還發展不正常關係,我們都無法回答為何要這樣⋯
我想,是時候結束一切往來了吧,跟男友分手,不再與A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