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另一半與其他男子發生性的火花,在倫理道德的社會下是不被認同的。偏偏從小乖乖牌的我對於這樣的叛逆與刺激感總是很吸引著我,說我不愛另一半嗎? 一點也不
我可以為了他下廚 顧好一個家 犧牲自己的生活,做個內外兼具的女人。而人總是相處久了就成了習慣,當對方不再願意讚美時,不再有激情時,內心的小惡魔總是提醒著我,該來場遊戲了…
換上難得的打扮,畫上完整的妝容,在氣氛宜人燈光昏暗餐廳裡禮貌的慰問與談論著彼此對愛情與性的觀點,用餐結束很有默契的前往只容得下性的房裡。不需要甜言蜜語,不需要承諾只有當下的moment,感受彼此獨特的味道與對方渴望征服的抓力。
在那樣的激情中,我遺忘了時間遺忘了現實的痛苦,也遺忘了所有的眼光,不打擾彼此的生活,不去做破壞者,這樣算有道德感吧? 每當朋友告訴我,男友不再激情,我總是告訴她們,要找回自己的主導權,首先檢討自己是不是不再努力保持美麗? 說話不再有趣? 如果都不是自身問題,要不就勇敢點分手,覺得其實沒有必要分手,那麼或許應該要有自己的小秘密了!
男人都喜歡狩獵,而女人要不斷不斷地保持自我的新鮮與神祕感,這種東西是很難用文字說明,玩火的概念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能耐。
扯遠了,或許是愛上那種不是很了解對方而帶著美好的一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