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是在美國X州的留學生,但現已到另一州工作)
我曾經是這段感情的小王,真的很愛她,給了我所有的一切包括信任。
說多愛多愛我,只想跟我在一起。當然我也想被扶成正牌男友。
但給了她一年的時間跟正牌分手,分不掉(後來我才知道她連分手都沒提過)(那男的家裡算有錢,在台灣有911開)。
最後我被甩了第一次,她說她真的分不掉。
好我認了,既然我是小王,等不到我要的感情,那就好好放下,就彼此過好就好。
分手不到三週,她回來找我了。她跟我說她跟那男生分手了。
她說她覺得以前很對不起我,傷害了一個那麼愛她的男人。她也發現自己愛的是我,我們應該會很幸福等等。
我心軟了,我讓她回來了。現在我是正牌了
但我有陰影,我不敢那麼快再投入像以前一樣多的感情,我需要時間復原,我也跟她明說了。
我發現回來後的她變得比以前更溫柔,好像也更愛我了,所以我也開始慢慢投入感情。
沒多久後,她開始對我冷淡,一問之下,她又想分手了。回來的時間不到三個月。
她覺得我沒那麼愛她了,也變得難溝通。當她需要被愛時,我沒給,因為我一開始的冷淡。是,我是對你比比前較冷淡些,但該做的我也都有做,也帶她到別的州別的城市去跨年去玩。我真的不愛妳嘛?我叫他摸著良心好好問自己,她沒回答。
她說她畢業要搬家要找工作,她有壓力,可是我不在身邊沒人照顧她,沒人幫她。我跟她說我平日要工作,而且月初才帶你出去玩,我現在也沒錢買機票飛回去。但我打算2月初工作簽證到期後利用空檔回去幫妳,還可以一起過情人節。她說她不知道,現在知道也沒差了。
她也說現在我沒辦法給她實質的照顧,種種的一切原因讓她決定要分手,而且不給機會。
我又難過了一次,但這次更帶著一點憤怒跟不解。這些原因,理由很多早已是事實,我在別的州工作早是事實,我要到2月初才可以幫你忙也是事實。既然早是事實,你也都知道會有這些情況。你何不考慮清楚再回來找我。因為你沒考慮過,你又傷害了我一次。
當我告訴自己慢慢再放下的時候,我輾轉知道了原來她跟她前男友復合了,一個我讓我理智線全斷的結局。她要搬去美國西邊跟那男生同居了。複合的時間離我們分手的時間不到三週。我問她,她承認了,她叫我放下說一切都結束了。她說沒人找對方就復合了?請問是鬼再牽線嘛?
就因為你要“實質”的照顧,現在的我沒辦法給多少你就把我一腳踢開嘛?對你現在可以回西岸過好日子了,有人幫你出錢了。是吧,既然這樣當初幹嘛回來找我?在用這種理由用這種明知我接受不了的事實來傷害我?或許我只是個工具人吧,一個你寂寞需要人陪的人。真的好自私,我真的好想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