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初戀男友有一次開房間,意亂情迷之下開始親吻、然後開始脫衣服熱吻愛撫,如果有指交、打槍、口交都有過了,沒有性交。 這樣算有發生關係嗎
#1
應該不算吧,我的定義是插入才算發生了關系,哈哈
#2
沒拿到80萬 怎麼算發生關係
先來找威廉拿80萬
#3
口交算三壘?!
#4
至少關係更緊密了
#5
怎麼一股濃濃的炫耀文感?
#6
嗯~看妳是想從哪個「角度」定義吧!畢竟個人解讀不同囉~口交、指交、肛交一般算是「廣義」的性交,所以,原PO對此定義的執著是為了…?
#7
是發生關係後分手,現在是要翻牌嗎?
#8
看妳對"關係"的定義吧!我個人覺得不算 因為沒做最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