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男友很單純好像也沒有想上我的意思就只是單純的喜歡,以前的我很嚮往這樣單純的感情
但是上一個初戀已經奪走我的第一次
我最近才跟我男友在一起
而我初戀甩了我之後不斷的挽回我
有一次他說要還東西給我叫我去他家
我真的很笨…我一個小女生怎麼可能反抗一個男生他力氣很大把我壓再床上拖我褲子不戴套的抽插
我現在好不敢面對男友不敢告訴他我不但不是處女…而且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又被前男友強姦我蓋怎麼做…我是不是應該離開男友…是不是配不上他我對不起他
#1
沒有配不上,忘了這件事,以後避開前男友
#2
小姐 你該去報警了 不是在這發…
不要讓那畜牲得意好嗎…
#3
這本來就是非妳本意 妳是受害者 快去報警= =
#4
去報警啊= =!!!
#5
你根本沒有對不起你現任男友呀,至於前男友現在報警不知來不來的及
#6
報警 做筆錄 沒成立也沒差
避免還有下次
#7
你是被前男友(應該說渣吧)強姦
怎麼會是你對不起任何人呢?
快去驗傷&報警
如果覺得心理也受傷了
記得要找信任的人和諮商師談談喔
#8
艾密利!!!!
沒錯你該報警了孩子,親愛的不是處女你沒有對不起誰
#9
報警吧!!!!如
#10
報警!找一位同性的長輩幫助你
#11
對前男友,蒐集證件,報警。
現任,什麼都不用說,好好過。
#12
對前男友,蒐集證據,報警。不要再跟他單獨見面。
現任,什麼都不用說,好好過。
#13
報警來不及了 沒有相關證據 拿甚麼拘提前男友?
報警後如果無法對加害者有任何約束行為的話
對被害者會不會是二度傷害
年輕女孩子連去看婦科 作內診都有陰影了
試問女性同胞們 能有多少人夠勇氣走進警局作筆錄 體檢…
何況還要讓家人知道妳跟別人有性行為 然後還被欺負
不是姑息養奸 是從多面向去考量實際的情形
#14
希望樓主慢慢的可以淡忘這件事情
人生難免遇到幾次鬼事
日子還是得好好過下去
沒事的 加油
#15
雖然你認定是強姦
但你還有未來要看
既然是前男友 你也選擇過他
兩人交往 會發生可能是遲早的事情 不是嗎
只是他採取很極端的方式得到你
這樣想 是希望能讓你盡量放下
你並非是被路邊的癡漢強姦
所以你要告訴自己 雖然有過不愉快經驗
自己沒有那麼不幸
而且還有一個更好的男人在身邊了
而不是一直認定自己是「被強姦的女人」
為自己永遠貼上這樣標籤
除非你覺得你是悲情戲女主角
可以委婉地跟你現在的男友說
我覺得可以
多數男生如果真的願愛相隨的話
不會太介意這個的
一起牽手才能走下去啊
#16
拜託請去報警
這不是你的錯
錯的是前男友那個渣男
請讓他得到因有的報應
#18
如果自己沒有相同或類似經驗 就別再下指導棋吧
扶老二~ 之前版上亂倫事件 一堆版友建議報警 吵得沸沸揚揚 妳知道嗎?
無法體會被害者會受到甚麼二次傷害的版友們 放版主一馬 讓她自己作主吧
#19
亂倫文是幻想文跟這哪有一樣?
這種事隱匿姑息只會讓那種人繼續為所欲為,警方跟社福機構也是鼓勵受害者站出來,這跟有沒有經驗無關吧!難道只有離過婚的才能談離婚、殺過人的才能討論殺人案?
#20
人身攻擊>>>講白話一點的定義就是:對人不對事,用貶低他人的人格、身體、生命、品格等等的方式,來反駁對方論點,而使其造成傷害。
也許這樣解釋很多人還是看不懂,所以我進一步解釋說明:
如果在網路上,人身攻擊大多是指藉由文字、語言等等對他人的「人格」進行污衊!而造成被害人人格受損!進而否定對方論點,稱之為人身攻擊。也就是他必須要針對「人」而非針對「事」。這才叫人身攻擊。
並且人身攻擊必須具備主體、客體、攻擊行為、實質損害發生,缺一不可,也就是說要有攻擊者對受攻擊者做出攻擊行為,並且這個行為必須有實質損害的發生,如果無法證明完成此行為並產生實質損害,是不算人身攻擊的。
**比方說在網路上乙發表了一篇有關家庭道德的文章。而有一個甲看不過去就說:因為乙自己本身有外遇,所以他發表的文章是個屁,沒有說服力。
這個就是標準的「人身攻擊」。
也就是甲乙雙方在討論事情的時候,雙方不是以事實根據來討論,而是以對方的人格特質等等,以「傷害對方人格,來達到駁斥對方論點」的行為,這種『攻擊對方人格,造成對方的傷害,而支持自己的論點,毀滅別人的論點』才叫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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