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8364/1059462-衛福部要求:16歲以下懷孕-依性侵案通報
大家看這則新聞了嗎
#1
這是為了嚇阻年輕人懷孕嗎?
兩情相悅呢?
從此16歲一下懷孕的女孩都不敢去醫院?
#2
用另一種角度想 , 這會不會導致密醫來進行斂財。
#3
覺得這次聯合報標題下的比較客觀
the news lens的重點放的很奇怪
不敢讓人知道的,就是不敢讓人知道
合意性交的前提下
就算有兩小無猜條款"可免"告訴,他不敢讓家人知道,還是一樣不敢求醫不是嗎?
非合意性交的前提下
當然要介入啊?不然醫生護士要自己去查案子嗎?
通報只是通報,又不是檢察官要起訴誰,更不是法官要判決誰
不然看到社會版那麼多小孩子從小被性侵,墮胎之後呢?都沒人介入幫忙,誰忍心?
然後,the news lens 引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林靜儀的投書
這是不同階段的工作,林靜儀著重的在"預防",衛福部的政策著重在"善後"
是要同時執行的
#4
所以是通報社工,瞭解年輕媽媽的支持系統與資源
不是通報檢警來抓人
沒細看文章,真的很容易被聳動標題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