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小學同學,從小我就很喜歡她,她也喜歡我,我們是人說的兩小無猜
但是她轉學到別的縣市了,我因為很想念她,到了國中我便開始尋找她,那時
沒有手機的年代,我查104,不斷的找,找到高中2年級,透過105查號,找
到了,再電話終告訴她,我很想她很喜歡她,很快的我們在一起了。
跟她在一起的時光很快樂,很開心,再那年暑假我們因為一通電話的誤會
讓她負氣的失聯了,因為那時候電話費單1萬多元,我被媽媽罵到臭頭,跟她
說明要長話短說,她認為我不要她了,那晚她跑從高雄跑到台中我加外面找我
也是用電話,要我出去見她,但是那時候我正因電話費的因素被媽媽修裡挨罵中
而且是晚11點了,我說了現在不行,從此她就失聯了。
但並非因此我就放棄了,我還是有打電話找她,但是她搬家電話也換了,這次真的找不到了
事隔了18年,這段時間我們都各有家室了,但是我心裡有一個缺,這缺是她留下的。
直到透過FB又連繫上了;我們並沒有因為相隔了18年而忘懷對方,很快的我們
發展了大家說的不倫戀情,我知道這事情部應該也該割捨,但她是我這輩子最愛的人
我們彼此放不下;我們對自己的家庭都虧欠,今年她因為只有一個小孩,心理想幫她的
小孩生個伴,所以告訴我她想懷孕。
我心裡很痛苦,因為我的存在他不敢懷孕,但是卻又彼此分不開,我選擇離開台灣
到國外工作,是因為這樣對她才有幸福的日子,但是她又認為我不要她了,我的決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