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沒有一點點疑惑 ?
從昨晚八點過後 ,將近20篇的新開樓發文 ,其中某些文看起來很像出自同一個人 ,標題很雷同 ,內文也很怪異 !希望不是有心人士故意在鬧事 。
#2
有注意到喔!有人copy+paste「陳年舊文」混淆視聽!用「臉紅紅+標題」孤狗一下便知一二囉~
#3
就是說嘛,嫌這個網站不提供性服務 、不約砲 、不文愛 ,就去找適合自己的網站嘛 。何必這樣鬧 ?還說什麼永無寧日 ,怎麼,現在是恐嚇 ?還是三歲小孩吵糖吃 ?
#5
呵呵…感覺好幼稚啊。 何必呢,對嗎。
#6
就是說啊!搞不懂這些人到小編設立的網站又不安份守己,到處鬧樓搞破壞,真的是沒禮貌又低級。
#7
這是怎樣 ?耍流氓嗎 ?
要不要付保護費給他啊 !還是我們臉紅紅一票的女性網友一字排開讓他選妃啊 ?有夠無聊的人 。這樣的鬧 ,有點過份了 ,要不要報案提告 ?
#9
刑法360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 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 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 以下罰金。
構成要件:
1.無故 ,是指無正當理由 。
2.以電腦程式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是指類似這種無哩頭的重複發文 ,已經造成臉紅紅網站的癱瘓 、當機 。
3.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是指網站的管理者或使用者 。
補充:如果小編可以查出「永無安寧」這四個字是哪個仁兄所發的 ,順便告一條 恐嚇罪 。
以上是請教過司法界人士的意見 ,希望能夠幫的上小編的忙 ,否則每天上線看到茶文和鬧事搗蛋 、醜化別人文章的惡劣事 。實在有夠氣憤 。
#12
噯唷~~9號
這麼唱秋喔~ 還會法律喔~
那請教 何謂癱瘓?何謂當機?認定標準為何?認定實益為何?
何謂損害?致生損害結果為何?損害認定標準為何?
#13
#13 有夠不要臉的
到人家的地方惡搞還不知羞恥敢威脅大家現在又來叫囂
好個網路流氓!
#14
呼叫金手指來把這個無聊唱秋人刪除
#15
#原po 就是有那麼無聊的人,搞一些舊文來發然後趁機用一些低級下流的發言惹怒別人散播歪曲思想,再來幻覺幻想貼人標籤攻擊人,不然就是自己發文來玩這種釣魚手段。
自導自演玩弄別人玩得很高興,浪費別人時間。
真的就像有人說的 這樣這裡真的會倒
這裡快變虛擬幻想世界,幻覺幻想症的一堆。只能期待新的小版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