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上應該要拒絕才對...(文章真的非常的)

一直以來,無論是不是單身,女性其實對於男性友人應該要保持一點剛好距離這個論點是嗤之以鼻的,就算佔多數人秉持男女沒有純友誼,但我真的可以拿人格(雖然不值錢)來保證男女其實也可以相處的無曖昧感。
因為本身就是一個例子。
可能是我個性比較粗枝大葉,腦袋又兩光兼散仙,從發育以來我一點也不懂得要跟要好的男生朋友保持該有的距離,勾肩搭背、互相粗口問候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也曾經就學時期被班上一定會有的八婆小團體謾罵我是隨便的女生,我頓時覺得很無辜,哪個觀念規定女生定是要文靜優雅,這套說法在我身上完全被顛覆。

好,接下來就是重點,剛剛的確有些廢話的意味。

我跟某位已經從我十七歲認識到現在的男性朋友(以下簡稱為A男),本來也是非常要好的友誼關係,本人年輕叛逆,早早就出社會工作,不避諱的說什麼工作其實我都多少接觸一點,本來是八大小姐變成自己在八大帶小姐,有一陣子跟家裡翻到沒地方回去的時候,又恰巧跟前男友為了我不喜歡上床的問題分手(媽的爛人),那時候總覺得全世界都不要我了,A男得知我的情況便二話不說的把我拎回家,收拾一間房間讓我暫時有棲身的地方,那時候我們的感情可以說是好到連我只穿一套內衣褲在家裡亂晃,他可以目不斜視的進廁所不關門撒了一泡尿再繞去客廳看電視,完全無視老娘也這種幾乎全裸的狀態一屁股坐在他身邊吃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