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心裡真的可以住著兩個人嗎?這個問題真的讓我困擾好久好久,應該也快兩年了吧!兩年前,跟一個很好很好的朋友,一不小心跨越了曖昧的那條線,但是他很快的就退回去,而我卻把心遺留在那處了。
如果這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那現在困擾著我的一切,似乎就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才對!因為現在阻礙著我的不就是那覺得自己對他的愛似乎慢慢復原,可是同時自己卻又身陷在對另一個他的愛之中無法自拔,但是,也許對我自己來說,愛不愛什麼的好像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對我來說,現在想要的似乎是一種解脫。
那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呢?不禁想問自己,我對他是愛嗎?應該是吧?不然十年來的相識相知相惜都算什麼。那對另一個他也是愛嗎?應該…也是吧?我有點遲疑,因為那好像是一個怦然,當時他像個受傷的小孩在你懷裡哭泣,跟平常的他完全不同,我想給他全世界,我想幫他撐起天,但是,那些種種,真的是愛嗎?
前陣子在讀我可能不會愛你的劇本,看到了一段話『太多的時候,我們都被被「知覺」騙了,我們我們以為我們愛那個人,其實我們愛的,很可能只是新鮮感製造的怦然,而不是那個人。所以三個月以後,當我們看膩了那個皮相、熟悉了他的擁抱親吻,他就變成只剩下糖水的可樂,再也不能讓我們怦然了,於是我們就開始尋找下一瓶可樂。』我不知道是不是該覺得慶幸,因為還來不及把可樂變成糖水,他在我的心裡,只能一直保留在怦然的那個時光軸上,再也不會改變了,該高興嗎?
布洛《如果我愛你》裡寫著,如果我愛你,只要知道你在那裡,知道你健康,知道這份感情並没增加你的負擔,知道能在某一日見到你,就可以了。如果我愛你,就按照你認為安全舒服的方式,擁有你。所以,雖然你覺得很難過,但是,就用他最舒適的方式,擁有他。
我知道心裡有個位置留給另一個他了,這應該不會變了。但是,有時候會覺得對身邊的他很過意不去,因為我不能再把自己百分百的留給他了。我在最好的時候碰見他,是我的運氣,可惜我沒機會了。我選擇留在我自己的歲月裡。想想說人生無悔,都是賭氣的話。人生若無悔,那該多無趣啊。說句真心話,我心裡有過他。我把這話告訴全世界也沒什麼。喜歡人不犯法,可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成全了道德勇氣,對得起無名指上的戒子,但是到頭來也只能是成全,只能是對得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