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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樓主幾句話。 1.事情沒有對錯, 只有結論的好壞。對你而言, 你想要恢復到以前的日子叫做好, 你老公可能相反。 2. 你認為, 為何妳老公會有小三? 3. 你有沒有資訊法律顧問, 有立法委員服務處,很多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據我所知, 孩子6歲之前, 法院都會判給母親。 4. 財產在你名下, 有何不好?
你每次發脾氣之前, 想一想你要的後果是什麼。 會動手都代表情緒管理有點失常,你去看看心裡治療師吧, 如果會留下就診紀錄, 可以當作到時候被你先生告離婚的一個證據。 (因為他,害你要去看醫生)。 言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