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需要先理性溝通
不管是你還是對別人都好!
#41
需要先理性溝通
不管是你還是對別人都好!
#42
#27 零待遇,
這是個很有趣的邏輯題目。
偷吃是需要有先決條件的
哈哈哈…
#38
大概是久旱逢甘霖的概念吧!
#43
我試著想要努力的改變
可是當愛沒有了我也無法有性
婚姻 有時候不是說離就可以離的
也許我懦弱
所以我無法接受小孩分開
法律上 就是有權雙方一人個
小孩不是玩具不該這樣被我們分開
再者…我老公不願意簽字離婚
我能如何
訴請離婚,元配知情超過半年,通姦罪不成立.
#44
我是原PO
謝謝樓上的指教,也謝謝回復的大家
#45
#43
為什麼妳會這樣說自己呢?不是好女人老公才外遇?
#46
民法是兩年。
#47
#45
如果一個好的女人,老公怎麼會外遇呢?我該檢討,也再檢討.
#48
每個人想法不同,男方要偷吃,跟妳好不好沒有太大關係。
#49
小孩不是玩具
知道你們各自有外遇會更受傷
就像那位說放開道德束縛的
#50
給原PO
在我這些年看來,偷吃,是很常見的,除了需求和好感以及其他原因,法律和道德是難以約束 所有人的心靈。
我懂,我想,我去做。
但這不應該是所有人都可執著大旗指責,這樣給妳。
#51
我和版主一樣是老公偷吃又沒離婚的女人。
我也有慾望,但絕不會在有婚姻關係下外找。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對先生還有感覺,有愛也有恨,我會讓他感受到我的慾望需要,而他因為愧疚,也加倍努力。
我們這陣子做的愛比前十年加起來總和還多,做完了有時會覺得快樂,有時會很難過,有時會很想回到從前。
我想,人都是要往前看的,對方外遇是他的身心不成熟不道德,不是我們錯,要對得起自己,有慾望時如果他願意當他是那個最初讓你心動的人,解決生理問題吧!
#52
剛剛找到一個貼文 內容是這樣
通姦案例】知通姦逾半年,有新證仍可告
李太太問:
我發現丈夫有外遇,他承認並答應不再聯絡,願將房地產過戶給我,換我不離婚,我到第三者的網誌留言,告訴她若再與夫來往會告她;她在網誌回應「會結束一切。」後來我又發現兩人繼續往來,從那天起到現在已經過半年,可再提告嗎?可要求房子跟小孩都歸我嗎?
律師答:
依《民法》規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通姦行為,會成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事由之一。若發現配偶有通姦行為,如果事前有同意,或事後有原諒對方,或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或自通姦行為發生後超過二年的話,就不可據此理由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刑法上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也不能控告通姦、相姦罪。 你發現丈夫有外遇行為,丈夫承認了,第三者也回應她做錯了,看起來你已因對方認錯而原諒對方,再加上你知道先生通姦行為已超過六個月,依照《民法》規定,你就不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但是,你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證明丈夫有新的通姦行為,就可以在發現後六個月內,向法院先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及民事離婚訴訟,離婚訴訟中就可向法院要求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如果你有證據,例如他寫下願將房地產過戶給你的悔過書或自白書;有聽到他同意將不動產過戶給你,做為你不提起離婚訴訟的條件的人,你即可要求丈夫履行和解契約,將不動產過戶給你。
#53
#51 為你鼓掌 給讚一個
這是整樓最有意義的言論
你也讓我學習到不少
你很用心去努力
和#8心態真的差很多
而且我認為 自己又偷吃
那行為和他有什麼兩樣
小孩知道更會難過傷心
更別說主導權就不在此
#54
我的情形跟#51一樣
你不是一個人
加油(我也很努力)
#55
謝謝願意聽我發洩的大家
也謝謝給予指教的大家。
#56
#55
真的是哀怨文
拍拍
我的男人如果同時跟別的女人…我根本無法…不管已婚未婚還是離過婚⋯⋯
所以罵那些同時和二人性關係的是因為我無法接受他同時,而不是因為已婚或有交往對象吧!原來如此
#57
好好照顾自己,别压抑
#58
如果一個好的男人怎麼會外遇呢?原PO,我想問題也許也可以這麼問?畢竟同時身為妻子跟母親的考量角度,比未婚沒小孩的影響因素更多,經濟問題也可能是其一?又,好爸爸的角色他有在扮演,所以即便他不再是妳的好情人好伴侶,仍會讓妳躊躇如何拿捏、取捨得宜,這是妳的矛盾?嗯,無論如何,希望妳在取得無愧於心的平衡之前,能找到自處之道、讓自己快樂的方法囉!(不見得必須是另一段感情或肉體關係)
雖然妳自覺「沒有讓孩子們感受到大人的隔閡」,不過,還是老話: Happy Mom Happy Child,沒有辦法令自己快樂、感到幸福的人,要如何給予他人快樂幸福呢?把這樣的期待寄望在別人身上(老公?婚外情?婚外性伴?)始終不靠譜呢!人心是不可測的,但妳能掌握完全自己呀~對吧?加油,祝福妳~
#59
感覺不到大人的隔閡
不代表他不知道
哪天知道了貌合神離的家庭
原來各自有伴 對他才是更傷的傷
孩子是敏感的 假恩愛是感覺得到的
#60
我是#51
我先生的外遇已經結束,而他在懺悔中,我在療傷中。
我們二人還可以做愛是因為心中還有彼此。
女人真的大部分是無愛也無法性,所以版主的心境很正常,也很讓人心疼。
恨歸恨,日子還是要過下去,一念地獄一念天堂,沒辦法離婚就要想辦法和痛苦相處,加油!
祝版主和#54 和我早日脫離無間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