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一樣,男友講話很傷人的請入內

#41

#40 J

我是說原。
人身攻擊已經是把理智沖入下水道的對話了,要使用嘴賤回去這個方法的話,大概就是打算要分手了。哈哈哈哈哈。

你說的對,我猜她們的關係會持續,大概就是原一直在過他水。

#42

從一樓爬了上來,我果然漏看了很多。
Sorry,可能跟我當初想得有些不一樣。

貌似平時的情趣偶爾時變無趣了。

#43

傷人分兩種
一種是調侃綽號當有趣:像「小胖子」我覺得還好耶,我男人都把我叫「小胖子來,再胖我還是很愛很愛…」,然後就有親暱的動作,不過自從我減肥以後,這種樂趣已經消失。
另一種是情緒失控的暴怒:這種傷害人自尊的人身攻擊你就不能縱容,前陣子他也是這樣口賤,要不是已經結婚了,這種態度我會直接把他畢業掉,幸好他有反省能力,改掉壞習慣,現在對我柔情似水。

愛情就是這麼回事,就算有多愛有多愛,也絕不能縱容自尊被艦艇,一個不懂得維護自己尊嚴的人,怎麼可能幸福擁有愛?

#44

我#37
#39
哈哈,所以要激怒還真簡單呢,破麻是指不守婦道,淫亂,任人騎,
問題是發問的女生有淫亂嗎? 還是剛好命中要害自己跳出來承認自己是破麻?
底限是指痛處,明明知道這個女人在意奶,就算真的很小,明知道那是地雷,
還去踩這才叫製造衝突。

#47

#44 痾,不是自己身為「破麻」才有資格對這個詞生氣吧!
重點是他已經是一個「侮辱」、「人身攻擊」的用語,本來就是不對的。
且既然自己就不是破麻,那麼人家說你是,這不就更是「誹謗」、「惡意中傷」嗎!
表示罵的人品有問題,可以提告的!

就像平常常聽到的「醜」、「白癡、智障」、「肥」等用語,沒有人有資格去謾罵別人呀!

#48

#47
對 我就是這麼覺得的
所以我男友是不會把髒字放嘴邊
朋友也不會交那種當發語詞的
就像是前陣子版上的什麼老母豬
雖然知道不是說自己 但總覺得不是很舒服

#49

#47
你是沒看懂意思嗎? 我#37講很清楚了, 有個女生上網問, 能接受被男友罵【破麻】嗎?
是不是汙辱, 這個要看他們情侶認為了,有些情侶就是這樣相處的,要告就去告阿, 但我看完整篇討論, 那個女生並不會有任何想"告"的意思,這個比方 本身就是"情侶" 你怎麼拿到變大眾來說呢??

#50

#49 我的確沒有看到你說的那一篇,就針對#37的問題,「生氣的點在哪?」
就是「人品問題」呀,法律是最低道德,那他已經違反了最低道德,勢必可以「生氣」吧!
且被罵的人也確實受到了傷害,告不告當然在個人,但對此生氣是合情合理的。

#51

#50
人品問題,會不會只是你自己的價值觀呢?
笑死,我是沒這樣被女友罵過啦,比方她如果嘴我,破懶覺,老二小,陽痿早洩,要用法律我是不是也要來告呢? 我看不到生氣的點在哪? 我性功能完全正常,尺寸也沒過女人嫌過,需要生氣? 除非她講的是事實我才會認為她在踩我底限,怎麼樣叫合情合理呢?

#52

#51 所以你的「道德觀」寬容於法律最低限度之「人身攻擊」的定義,那請問是你比較包容還是別人標準太高呢@@?
我當然知道你指的是,有些侮辱性的言語在「情侶關係中」可能是一種「情趣」。But 有人無法接受,感到生氣,不能用「你的邏輯」去套在他人身上吧!
你能夠接受,別人不一定會接受阿!至於你問生氣的點在哪,我給你一種看法-「不見得一定要當事人即言語侮辱的事實人,才有資格生氣。因為其已經是【人身攻擊】。」
不曉得能否理解並尊重呢?

#53

你在講別人之前 不也是用你的"法律點"再介入嗎?
這不很可笑嗎?

#54

你以是婚姻嗎?

#55

你的邏輯 法律點 不也是再套用在他人身上嗎?

#56

#52超認同!

#58

刀利傷皮肉,嘴利傷人心,

#59

妳男友是徐乃麟嗎XD

#60

認同五十二樓

#61

多溝通把

#62

多溝通把

#63

多溝通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