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伴及一日男友

#21

男人真的要健身,身材好看了都爽,
這樣其實還不錯呢,自己覺得開心也不會傷害到其他人就好了啊

#22

#21
真的真的,各取所需

這是互信的,其實有點條件的男人也會挑會看會,所以我自己會注意身材跟外貌,還好算維持得還可以 !他們讓我開心我也會讓他們開心,彼此沒有負擔

#23

人心不是AI心,放得出難收回,兩男都不知彼此的存在,這不是玩弄人心嗎?嗯,祝樓主玩得安全一點,不要玩過火招惹恐怖情人。

#24

#23
大家都單身,且事先都有說好不談感情,各取所需,做床伴、做一日伴,哪來玩弄人心呢?

道德束縛感不要太重太多,會綁死自己的,起碼我直接表明,也不是在交往期間還跟另一個人上床或約會

我知道自己底線,收不收回也是我跟他們的事情,不需要為我擔心這麼多唷,謝謝你的祝福跟提醒哦~

#25

也許我標題該改成一日純約會伴侶 (無性)
連"情人"都跑出來了真是的~~~~

#26

一段關係能讓自己更好,更向上提升,這是好事。

值得恭喜~^_^

#27

我覺得分享文本來就沒有什麼討論空間,
畢竟會對分享者來說這件事情在她的認知上
是一件好的事情才會過來分享。

所以我們這些路人的觀念和想法也沒有什麼
話可以跟樓主說,自己保有自己的原則,
也尊重別人的想法,不然只會被認為有代溝。

所以樓主高興就好,
反正很多性關係開放的人存活在這世界上。

#28

#27
對呀 我覺得部分的人太正義魔人模式了,來這裡分享不是件喜悅的事嗎?!且我沒有傷害人,怎讓我有種被檢討或詛咒的感覺(我們都單身耶==
也不是什麼換妻俱樂部或劈腿

剛剛看到丹妮婊姐說的:亞洲人都要當聖人

也謝謝那些祝福我的人哦!

#29

#28
可是這裡是討論區,
寫個人分享文沒有什麼幫助的意義,
甚至有害處。

這裡還要會有未成年的人來這裡,
他們對於愛情跟性的想法都尚未成熟,
如果看了妳的文章的人
也被妳感染了同樣的想法,

在遇到穩定愛情前找個床伴來玩就好,
反正只是要滿足性慾望。
(這個是好是壞每個人認知不同)

可是在社會上不是每個人
都能夠像妳一樣找到性器契合的人,

因為妳的文章而出去找人玩
結果遇到了渣或者危險(毒品控制),
這些都不是我們樂見的。

所以有些東西適合分享,有些則不適合。
對於性觀念開放我是沒有什麼意見就是了。

#30

如果以#29之意,
其實臉紅紅幾乎所有專欄及技術文都可以刪除了。

因為裡面有一夜情、約砲、性伴侶等等議題,甚至有同性性愛。

在公開論壇本來就會有正反兩面意見,分享文也一樣,這都是要自己消化的,不過⋯要求發言者擔負教化責任,其實挺令人深思的。

#31

因為妳的文章而出去找人玩
結果遇到了渣或者危險(毒品控制),
這些都不是我們樂見的。

+1
這裡最小有國小生,最常見是未成年的高中生。
雖不同意,卻尊重你的理念。
不過,請放過沒獨立思考能力的青少年吧!

#32

認同#30
其實未成年的遠比想像中早接觸到性 沒曝光的絕對超出這數字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1/1186861/
樓主是一般人 我怎樣也不相信不是公眾人物發出的訊息 足以影響大眾

#33

#30
我可沒有說的那麼重。

臉紅有些文章算蠻有教育意義的吧,
瞭解跟認識自己與對方的身體,
如何保護自己跟怎麼做愛滋篩檢,
增加性愛技巧等等。

會想約炮跟一夜情屬於個人行為,
只是感染這些想法的途經問題而已,
能避免就儘量避免吧。

而且我是站在沒什麼意見的地方,
那些被感染的人自己之後的行為
也沒辦法怨天尤人,畢竟是自己搞的。

#34

#32
我認為文字還是有一定的力量在的

有些廣告講的天花亂墜也不是請名人,
但有人就會被吸引想嚐鮮。

就是嚐鮮的心態導致有人被騙。

分享文跟廣告差不多意思。

#35

現在是素人、網紅、直播主當道的年代,影響力之大遠超過你我的想像

像是抗議餐廳難吃、訛傳醫院醫死人…只要一放上網路,謠言會自己長腳走、長翅飛…前陣子就有誤傳小兒科讓幼兒斷指,大眾撻伐,後來證實是污衊,即使傳話人道歉了,goole搜尋字還是傳了10多年。

歪樓了,這就是網路的力量,樓主單純的分享,只要異於常人,都會有出乎意料的「共鳴」就是了。

#36

#34
這就不是一般人所需要擔憂的 要跟者他人人云亦云那就去吧
就好像菜刀 用途是拿來切菜 但就是有人會拿去攻擊人
那是賣菜刀的錯嗎? 廣告是商業性質 公眾人物是具有言論指標
怎麼會一樣呢? 連公眾人物講的都不見得能影響一般人了

#37

回應b:
你說的有理,我也不想影響未成熟青少年

這只是每個人認知上的不同,你們尊重我的理念,我也尊重你們種種的考量,
已申請刪文處理~

#38

呵~不好意思我借題發揮了,其實我也理解你的說法。

只是,可能我個人比較偏向各人造業各人擔的態度。

成年人跟未成年。不該是一個十八歲或二十歲的分界,法律上是,但是除了法律刑法外,沒有人是過了十八歲那一晩就突然「成年」了。

如果需要,我想每個人都想在文章最下方加上免責聲明,畢竟看了文後跑去找砲友後遇上渣男,這責任到底掛在誰身上?容我殘忍認為,不管成年或未成年,那都是他自己的責任。

如果他這麼好煽動,現在沒得到教訓,將來會有更大的挑戰。

以上個人見解。

#40

有一個人帶狗去散步沒有用狗鍊,
結果那條狗跑到了馬路上,

之後一台超速的摩托車
撞死那隻狗自己也摔死了,

我覺得應該要怪狗主人沒用狗鍊管好。

但有人認為跑出去的狗跟超速的人活該死好
因為是自己的責任。

不過追根究底雙方都有錯,
錯多錯少的問題。

#41

所以你會怪說帶狗去公園散步很好玩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