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她還是會因過失而成立通姦罪的。
#20
她還是會因過失而成立通姦罪的。
#21
科普一下,
通姦罪除了具備通姦行為外,
行為人主觀上要有「故意」。
如果你不知道對方已婚,
主觀上只有過失,
但是通姦罪只處罰故意犯,
不處罰過失犯。
#22
民事侵權賠償以故意或過失,所以賠償是少不了!
#23
民事庭賠償的確證據要求不嚴,
對方提告民事賠償勝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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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據樓主「損害」配偶權,
就算刑事通姦罪不成立,
對方老婆還是可以提損害賠償的。
所以樓主,
想一想妳留下了什麼證據,
下次他再敷衍妳的時候,
身體再怎麼合⋯
小心駛得萬年船呀⋯
#24
這樣說來台灣女人真的辛苦.
找個年輕男人,經濟前景未明,又怕他劈腿
找個已婚男人享受物質和性愛,又怕被告
更糟糕的是,異國口味大軍壓境,便宜又大碗.
台灣的女人,在道德和髮蓄的約束下,只能乖乖去買玩具.
情趣店前景大好啊.
#25
髮蓄 更正為 法律
#26
那些廣告援交、越南按摩店,被幹還有錢拿,幫人打手槍也有錢拿,樓主妳呢?
被幹免錢還要賠錢,人財兩失╮(╯▽╰)╭
#27
我看妳如此積極的調查
反而倒是妳已經暈船的機率還大一些
倒是他痕跡擦得比較努力一些
如果妳也只是當他床伴
並沒有要暈船就不用問那麼多比較好
如果要暈船
那這種超級肯定有問題的
用膝蓋想都知道= =
#28
問題有一些出在,
台灣人深根蒂固的家庭家族觀念,
造成很多人寧願留著空洞的婚姻,
打死不離婚。
兩個枯寂的靈魂,
各自凋零或掙扎。
#29
感覺原PO已經暈船了吧!樓上都有人求線索了,不就給個姓氏,年紀,特徵,地區,開什麼車之類的,應該會有一堆人幫忙理清,原PO不是想求心安嗎?是不敢面對現實?還是保護床伴?不要哪天傻到莫名奇妙被告到人財兩失。
#30
他可能有老婆了。。
#31
既然懷疑妳的床伴(炮友)
那就放棄他,不是更安全?
好床伴,在台灣女多男少的社會,很容易找
倒是…被告,就後悔莫及了
要是我的處理方式很簡單
1)直接離開他(有那麼難嗎?是我就不會過問他的婚姻狀態,但是對方遮遮掩掩那更要離開)
2)好玩具、好手技,自己diy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還是妳暈船了?
#32
我倒不覺得台灣女人愛死守婚姻
台灣高收入高顏值的女人,反而有愛情上的潔癖
一旦發現丈夫不忠,她們選擇離婚的意志堅強,不管以前有多愛,而且這些驕傲的女人在爭取子女的監護權是很有手段的。
我怎麼知道?我的閨蜜們就是,很新時代的女性(女漢子),離婚後,男人又拋棄小三哭哭啼啼(其實在談離婚時,男人反而超娘),唉…
台灣男人比較可憐,因為可惡所以可憐
#33
#24 本來就不該找已婚了
#35
#28
綠柳妳說得沒錯,沒有愛的婚姻,只是兩個靈魂空洞的人,互相面對。
國外幾乎沒幾個國家有通姦罪!
確實有婚姻還是少出去害人
#36
公子說的
「沒有愛的婚姻,只是兩個靈魂空洞的人,互相面對」
這樣死守婚姻是老一代的思想,年輕一輩,女性都經濟自主了,無法忍受外遇的瑕疵馬上吵離婚的,反而很多。
現代女性…速速離,保持姣好外型,離婚後要再談戀愛或單身,都很自由。
#37
妳被騙了 他有對象 只是外出找刺激
#38
同意37樓說的
只是找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