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做"vs"真的做了" 大家的容忍度?

#20

男友餵飽了

比較不會想去找別人

通常是沒有獲得滿足

就會想東想西的

#21

#蜜蜜好細心喔

#22

想並不犯法,也是人的一個象徵,人非聖賢,一定有非份之想,這道德底限沒跨過去的情況,就不應該預設立場認為就是有罪。
就像林志玲如果有一天喝醉了,我會不會撿屍?我想我一定會,但是真的發生了,還不一定敢,但不管會不會、敢不敢都不能否決我想像的權利。
也不能因為我這樣想過,就認定未來我會去撿屍。
不過感覺你疑心病很重,小心。

#23

我也是性愛分離者,我覺得一樓說的很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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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上真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