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 42 是下等公民?

#324

哈哈,我好友是律師耶,誹謗罪是什麼,你真的清楚嗎

#325

匿名,然後被說穿了,所以害怕嗎。否則您為何不甘心,就此停止?

#326

323有常常上法院的經驗嗎?應該沒有,否則您不會提出這樣兩光的論言。

#327

是選擇性視覺選擇性忽略嗎?自己的言行對樓主的影響都不在意,拿一些謬論來自圓其說打發。反而聚焦在後續別人對你的態度上,玩出事裝受害者戲碼不然就是用一些幻想揣測的方式來貶低反駁人……
套句樓主的話"嗤之以鼻"
請問如果你一開始先自重的善待樓主,怎麼會引來這些反感跟譴責?
人必自重後人重之,不是像你這樣雙重標準

#328

另外,再度強調,沒有任何人說樓主的家暴模式是樓主,強調OR很多次了,您要往上重新看過嗎?

#329

327是樓主嗎?

#330

如何能證明您不是?連不匿名都不敢,不是嗎。

#331

說到法律,威廉大師什麼鳥的也該上場了吧

早餐吃黑糖金瓜泥尬繆嚕酷,頗健康的

#332

327,已經流於無意義了,停止吧。

#333

#322#325#326 又是自行猜測推論的違規言論,還真的是讓人嗤之以鼻再三

#334

匿名跟敢不敢有什麼關聯?你這樣負面評論別人的發言方式實在連基本的邏輯禮貌都不懂

#335

333,您可能有精神上的問題,孩子,您所說的,已經流於無意義。

#336

如果違規,請匿名,您麻煩快讓小編處理這篇,我一點都不介意的,也尊重。

真是太好了,把這篇刪一刪,相信大家實在不想在收到信了!恭喜!

真正的負面是您,很可憐。

#337

來看看過往批評匿名方式的是什麼樣德性,有人的言行開始朝這方面

https://lianhonghong.com/topics/40668

#338

邊吃早餐邊插嘴

收信功能可以關掉的

(加太多糖了好甜

#339

樓上辛苦了。我已經傳訊給臉紅紅,請它們來處理這篇。

只會匿名空洞謾罵,不認為很好笑嗎 XD

仍是那句話:已經流於無意義了,停止吧。

#340

可憐的是你這位自言自語跳針的自我感覺良好的,不知道哪家的父母哪個老師教出來這種人?
要檢舉也是檢舉你的留言,這文章是樓主的,只有她本人可申請

到底誰有病心知肚明

#341

340您說的這些話,有哪一句,對這整樓的人有意義?已經流於無意義了,停止吧

#342

自己只會猜測負面評論,不願意道歉反省才可笑

何謂謾罵?連定義都沒去看就在那貼人標籤,你自己也有近似人身攻擊言論,不要只會說別人

#343

天啊 囧rz 隨便您,您對對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