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懷孕

#20

是XP

#21

是XP

#22

節錄
(一)刑法上對於未滿16歲之人的性行為,不管是自願或是被迫,都被認為是有罪的,這是因為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對於性的認知尚未成熟,法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之用,不管是男對女或是女對男發生性行為,都是違反刑法「準強制性侵害罪」。

#23

除非運氣好
不然麻煩你 務必 千萬 別拖 找輔導老師 兩人都沒 16 除非父母互告 不然有
兩小無猜 條款

#24

有沒有懷孕,還是問問驗孕棒比較實在,這裡只能依經驗判定,而這經驗又是每個人不同的,所以還是花了一、二百塊去買驗孕棒吧

#25

老實說 建議 是說給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聽的 畢竟 後果 自負

#26

補充一下兩小無猜條款的判定吧,先用一個模擬的情況來說

一、模擬案例:
王阿貴,17歲。陳小美,差一天滿16歲。阿貴與小美是青梅竹馬,感情很好,隨著年齡增長兩人更是「老公」「老婆」不離口,彼此的動作也愈火辣,終於在小美滿十六歲之前夕,二人忍不住發生性關係,小美回家後,被媽媽發現異常,追問之下知道與阿貴發生性關係,決定提出告訴。

二、雙方說法:
阿貴的說法
我的確與及小美發生性關係,可是那是小美同意的,我又沒有強迫她,而且我真的也有愛她,大不了我娶她嘛,我犯了什麼罪?

阿貴的爸爸
我們阿貴平常很乖,反而是這個王小美每天來纏著我們阿貴,害阿貴書也唸不好,一定是她引誘阿貴,王小美才是犯罪的人。現在竟然告阿貴妨害性自主,真是莫名其妙。

王小美
我和阿貴是真心相愛,而且阿貴說要娶我,我也想嫁他,我不想告阿貴,可是媽媽堅持一定要告。

小美的媽媽
阿貴這小子一副固人怨,整天游手好閒,偏偏小美又喜歡他。我早就在注意他,免得我寶貝女兒吃虧,竟然防不勝防,氣死我了,我一定要告到他去坐牢,這樣才能保護小美。

#27

驗孕有時間的

#28

三、法律解析
阿貴與小美雖然是你儂我儂兩情相悅,也是小美同意與阿貴發生性關係,但是因為小美未滿16歲,法律上認為小美還沒具備完整的性自主能力,因此她的“同意”在法律上是不算數的,仍然視為不同意,所以阿貴的確犯法了。犯的是與幼年男女性交罪,須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由於阿貴未滿18歲,而且小美是自願的,所以可以判輕一點或者免除阿貴的刑罰。
還有,阿貴未滿18歲,小美未滿16歲,雙方都是自願,法律上有所謂兩小無猜條款,就是要告了法院才審理,不告的話,法院就是知道了也不辦。這叫做「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如果小美的媽媽或爸爸同意不告的話,那麼阿貴也不會有事,或者,小美的媽媽告了之後,在第一審判決前同意撤回,也等於是不告了的意思,法院就不會再管這件案子了。因此,重點在如何說服小美的媽媽不告,而不是娶小美就沒事。如果小美媽媽堅持要告,阿貴就只能請求判輕一點了。

法律不是雙方告到法院以後才用的,而是要用在前面、用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像是醫學上研究預防重於治療,法律也一樣,也重視預防重於治療,就像本案,如果阿貴與小美知道滿16歲以前,男女的性同意能力都不算數,有可能被告去坐牢,再怎麼樣都可以忍一下吧!

#29

他們應該沒想那麼多 XD 法律要保護 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XD

#30

/_\很害怕

#31

我同學有當輔導老師 聽他們說兩小無猜的按例都很無奈。。。

#32

驗孕棒一般在房事後的7-10天即可檢測,當然時間越長越準確;所以依樓主發生的時間己經可以用驗孕棒測囉

#33

害怕不是壞事 代表妳知道後果 真的很急妳可以驗看看 不過 驗孕有時間性 取決精卵活性 不是說驗了就準 還是要住意

#34

买好验孕棒吧 明知道世界上有安全套却不用 活该

#35

免得了刑責 ,還有民事賠償等著咧 。

#36

去婦產科檢查結果會更準確一點,掛號費150元不會太貴。
一路看下來各位的回覆也沒有少責罵你,我就不多說了。

#37

明知道沒戴套都有懷孕可能
你們還是不戴
事後才在那邊擔心
╮(╯_╰)╭現在的小朋友阿
完全不知道事情輕重
尤其女生更是吃虧
都還沒成年就發生性行為
你知道你的身心靈都還沒成熟嗎
患子宮頸癌的機率會提高
壞處太多了……
保重

#39

唉,這事妳早問還可處理的啊。
若是不幸中獎,現在衛福部規定16以下懷孕要依性侵罪通報呢!很麻煩的~
Pray for you

#40

我用了驗孕棒了,没有懷孕,没那麽擔心,但還是有點怕呢